关于转发《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本市社会福利机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区福利院、区救助管理站、各街道镇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

  现将《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本市社会福利机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沪民福发[2006]23号)文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做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社会福利机构的关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定人、定岗、定措施,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在火灾隐患普查整治中发现问题,要在第一时间报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普陀区民政局

  二OO七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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