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关于推进优抚保障全覆盖工作的请示

区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拥军优属工作,落实各项优抚保障政策,贯彻市府《关于本市加强拥军优属工作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04〕5号)精神,切实维护广大优抚对象切身利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做好双拥优抚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优待相结合的原则,开拓优抚保障工作新途径,建立“政府主导,社区单位参与,优抚对象受益”的长效工作机制,构建具有时代特征、普陀特色的优抚保障工作新格局。

  二、总体目标

  在试点的基础上,全区范围内推广“优抚保障全覆盖”的工作模式,全力构筑优抚保障支撑体系,搭建优抚保障全覆盖工作平台,建立优抚保障常态化工作机制,拓宽为优抚对象服务的内容,提高为优抚对象服务的技能和方式,不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使优抚保障工作达到全覆盖。

  三、主要工作

  1、搭建优抚保障工作平台

  各街道、镇要在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整合社区资源,调动各方力量,通过建立枢纽式服务平台,掌握优抚对象生活上、精神上的需求;通过指派专人服务,跟踪听取服务反馈信息等日常性事务;统筹调度各方力量,尽最大努力解决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为优抚对象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完成优抚工作由零散低效型帮扶向规模效益型帮扶的转变。

  2、完善优抚保障服务机制

  建立相应服务信息的输入、输出流程,贯通服务需求与提供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通过信箱、热线、服务手册等方式及时准确地获悉优抚对象的实际情况与切实需求;建立优抚对象信息库及需求信息数据库,进行分类、动态分析,针对优抚对象个体特征及变动情况提供长效服务。

  3、拓宽优抚保障内容体系

  发挥社区单位优势,将优抚对象生活、工作、学习等各方面需求纳入优抚保障服务内容,使优抚保障从物质保障发展为物质保障与精神帮扶并重,保障的内容覆盖到帮困、医疗、法律、文化、就业、培训、助学、成长、居家、娱乐等各个方面,打造优抚帮扶全覆盖的优抚保障体系。

  4、提高优抚保障服务能力

  发动社区单位及“两新组织”参与双拥优抚工作,吸纳具有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的人才加入到优抚义工队伍中;建立一支素质高、能力强、有爱心的义工队伍。同时,鼓励优抚对象回报奉献社会,实现自身价值,激发优抚对象建设社区的热情。

  四、实施阶段

  1、个别试点阶段(2005年10月——2006年4月)

  甘泉、曹杨、石泉三个街道先行开展优抚保障全覆盖模式的试点工作,在优抚保障服务内容、提供服务的人员队伍、服务技能与方式更新、长效管理等方面进行新的尝试,并将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取得的成就、经验,归纳总结,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议。

  2、全面推进阶段(2006年5月——2006年9月)

  在三个试点街道进行全面经验交流、形成相对稳固工作模式的基础上,由区双拥办牵头组织召开优抚保障全覆盖工作推进会,在全区范围内推开优抚保障全覆盖工作,各街道、镇要结合实际情况,落实优抚政策,完善工作模式,掀起全区优抚保障工作新高潮。

  3、总结经验阶段(2006年10月——2006年12月)

  全面总结、提炼优抚保障全覆盖工作经验,完成各街道、镇有关工作进程、效果、群众反馈的资料收集,归纳整理优抚保障全覆盖工作模式的总结方案,向市级主管部门汇报并接受评议;召开区优抚保障全覆盖工作总结大会。

  以上意见如无不当,请批转各街道、镇贯彻落实。

  

普陀区民政局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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