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民政局应对自然灾害工作规程》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沪民救发〔2006〕33号)和《上海市民政局应对自然灾害工作规程》的文件精神,现将《普陀区民政局应对自然灾害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普陀区民政局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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