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七·一”期间在各街道、镇开展为困难党员家庭帮困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镇党(工)委,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迎来了建党八十四周年纪念日,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本区“凝聚力工程”深入发展,关心和帮助困难党员的家庭生活,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党员心坎上,激发他们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经研究决定,“七一”期间在各街道、镇开展为困难党员家庭帮困送温暖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在“七一”期间,各街道、镇要切实关心好困难党员的思想、生活和工作。要深入辖区困难党员家庭走访慰问,了解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把困难党员作为重点帮扶对象,有劳动能力的要列为重点推荐就业对象,帮助他们早日走出困境。

  二、走访范围

  本次活动在低保和协保家庭的困难党员中进行,各街道、镇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做到不错、不漏、不重复。

  三、救助标准

  本次活动对困难党员家庭救助标准为每户300元。救助资金由区民政局和各街道、镇帮困基金各承担50%。

  四、实施方法

  各街道、镇党(工)委要加强对帮困送温暖活动的领导,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实施。各街道、镇在调查核实后,填写临时救助申请表,报区民政局审批。救助慰问金必须在6月30日前发放到困难党员家庭,各街道、镇在走访慰问后,于7月8日前将汇总情况上报区民政局。

  特此通知。

  

普陀区委组织部

  普陀区民政局

  二OO五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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