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05年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双拥活动的请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要求,进一步发扬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切实做好2005年春节期间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让广大优抚对象、驻区部队官兵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市双拥办、市民政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就组织开展春节期间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广泛深入的双拥宣传教育

  组织各街道、镇、企事业单位、驻区部队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双拥宣传教育,营造“军爱民、民拥军,军政军民大团结”的浓厚氛围,使广大干部和群众充分认识到双拥工作是一项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是我党我军战胜困难、夺取胜利的重要法宝。利用区有线电视台、《新普陀报》的媒体优势,开设双拥宣传专栏,宣传革命烈属、革命伤残军人和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为国家和社会所作的贡献;宣传社会各界为优抚对象献爱心,解决实际困难的成果;宣传驻区部队为我区三个文明建设所作的贡献,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弘扬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保持和发展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双拥活动

  各街道、镇、企事业单位、驻区部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双拥活动。通过召开军地座谈会、优抚对象茶话会、联欢会等,通报本单位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和部队战备训练情况,认真听取驻区部队和优抚对象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走访慰问驻区部队、革命烈属、革命伤残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向他们表达党和政府的关怀;通过支持部队建设,配合做好教育及战备训练,保护军事设施安全;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发挥各行业优势,大力开展特色双拥活动。

  三、开展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检查

  组织区内各单位对双拥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要认真落实优待抚恤政策,保障革命烈属、革命伤残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要认真落实安置政策,确保退役士兵、军转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得到妥善安置,解决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解除军人后顾之忧,确保国防稳固,社会安定。

  以上意见如无不当,请批转区各部、委、办、局、街道、镇、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

  

普陀区民政局

  200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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