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04年国庆期间安全保卫、消防、卫生等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PC1901000-2004-011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04-09-15
发文字号:
普民〔2004〕44号
发布日期:
2004年09月15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
2004年国庆长假即将来临,根据区领导、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和区防火监督处对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为确保节日安全,现就做好国庆长假期间的安保、消防及卫生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到人。各部门要重视国庆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节前对本部门安全保卫、消防、卫生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查隐患,堵漏洞,并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和法规,确保国庆节日期间的安全。
二、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节日期间,各部门要切断室内电器设备的电源,关好水、气、电、空调等开关,严禁在室内外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三、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各种文件和贵重物品进行清理,妥善保管好现金、支票、有价证券、高档器材等各类物品,做好保密和防盗工作。节日期间落实好值班人员,遇突发性事件及时报告局值班室。
四、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节日前夕,各部门要对内部环境进行一次清理,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普陀区民政局
二OO四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