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社会救济对象中“三无”人员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PC1302000-2004-014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04-06-25
发文字号:
普民〔2004〕33号
发布日期:
2004年06月25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为确保本区社会救助对象中“三无”人员安全度过高温季节,各街道、镇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社会孤老、社会孤儿、社会孤残人员普遍进行一次走访,并发放防暑降温用品,标准为每人100元以内,不发现金。对度过高温季节有困难的其他老、弱、病、残等社会救助对象也可参照此办法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实施方法和经费支出按原办法执行。截止日期为7月底。
特此通知。
普陀区民政局
二OO四年六月廿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