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社会救济对象中“三无”人员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为确保本区社会救助对象中“三无”人员安全度过高温季节,各街道、镇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社会孤老、社会孤儿、社会孤残人员普遍进行一次走访,并发放防暑降温用品,标准为每人100元以内,不发现金。对度过高温季节有困难的其他老、弱、病、残等社会救助对象也可参照此办法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实施方法和经费支出按原办法执行。截止日期为7月底。

  特此通知。

 

  普陀区民政局

  二OO四年六月廿五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