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泉路街道与真如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情况报告

区政府:
  区政府批转的石泉街道、真如镇《关于行政区域调整的请示》的公文处理单(普府办收[2012]办261号、普府办收[2012]办262号)已收悉。按照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程序和流程,我局会同上海真如城市副中心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了解相关地块调整意见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铁路西站太平桥货场是经市政府相关领导协调,同意上海铁路局关于建设铁路太平桥货场职工租赁房的要求。因该地块涉及102、103丘和228丘土地,分属石泉街道与真如镇管理,对租赁房建成后的小区地址命名产生一定问题。根据市规土部门有关土地权籍管理要求,太平桥货场三个地块行政区划界线必须进行调整。
  为此,上海真如城市副中心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召开多方相关单位参加的工作协调会,并形成了《关于真如镇228丘土地与石泉街道102、103丘土地的行政区域调整事宜专题会议纪要》,会议各方一致同意以规划建设的真华路(桃浦路-铜川路)道路中心线为两街镇的行政区划分界线的方案。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本市行政区划变更审批权限的请示的通知》(沪府办发[1990]10号)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街道办事处与镇之间的部分区划变更,既不涉及建制,又不涉及区、县界线变更的,可由区人民政府审查决定,报市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备案,拟同意石泉街道和真如镇《关于行政区域调整的请示》方案,报请区政府审批。

 

普陀区民政局
二○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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