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社会保障科、镇政府社会发展办公室:
  春节即将来临,为做好春节期间孤儿保障工作,根据市民政局(沪民福发【2011】4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孤儿保障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做到不遗漏、不拖欠,让社会散居孤儿欢度春节。
  二、要结合“帮困送温暖”活动,对社会散居孤儿普遍开展一次的走访慰问活动,加强与监护人的联系,了解孤儿的生活和学习情况,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帮助孤儿解决实际困难。
  三、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好回归社会成年孤儿的慰问活动,让他们共享社区大家庭的温暖。
  四、要积极倡导尊重、保护、教育孤儿的良好风尚,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孤儿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

 

普陀区民政局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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