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科、镇人民政府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为加强社会救助专项资金规范管理确保本区社会救助政策和专项资金安全运行,现定于8月中下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目的
  全面检查各街道、镇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查找和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和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安全运行和及时足额发放,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推动社会救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检查的内容
  (一)各项社会救助工作政策落实及资金运行管理情况。检查社会救助各项工作的操作管理情况,确保救助对象的核定公开公正公平,并坚持分类施保和动态管理。检查城镇低保救助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纠正社会救助资金拨付环节滞留、挪用、挤占等现象。
  (二)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政策落实及复审情况。检查支内回沪帮困补助档案规范化管理。以及2011年初支内回沪帮困补助复审情况,确保帮困补助标准核定正确。
  (三)社区市民综合帮扶资金。检查街道、镇帮扶配套资金足额到位情况,设立帮扶资金专户专账、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帮扶资金相关财务账目符合审计要求,帮扶资金审批程序完备,发放手续齐全。
  (四)慈善帮困资金。检查2010年区慈善基金分会下拨资金(包括街道镇申请经费)的使用及签收情况、分会物资部下拨慈善物资的发放及使用情况、慈善超市物资变现用于助困情况。
  三、检查的方式
  本次检查将采取街镇自查和区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街道、镇要对照此次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于2011年8月31日前报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社保科、计划财务科组成检查小组,会同区财政局,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制度文件、检查档案资料、核对财务台账、随机入户访谈等形式开展检查。
  特此通知。
 
  附:《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时间表》
                                        


普陀区民政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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