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社会福利机构安全工作的通知

区老龄办、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各街道社保科、镇社发办:
  为了进一步做好老年人群相对集中的场所防汛、防台、防暑降温和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
  夏季是安全事故多发季节,近期台风将影响本市,为了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局直属单位和街道、镇民政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安全宣传和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老年人和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要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一)各养老机构近期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要进行一次认真的梳理和排摸,发现薄弱环节,要及时进行整改,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对老人居室、老年活动场所、老人餐厅等加强通风和降温,防止中暑现象发生。对使用中的空调、电风扇、电器插座、应急照明灯等家用电器以及煤气开关、管道,消防器材,开水炉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正常运转和安全防护。对夏令食品要严格把关,执行卫生消毒制度,杜绝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对台风袭击造成的积水、下水道堵塞要及时疏通排水,保证老年人的安全。对在院职工要关心他们的生活,尽可能地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对厨房、室外送餐等一线工作人员,要主动关心,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
  (二)各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老年俱乐部、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助老服务社要参照养老机构的工作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做到责任到人,岗位到人,任务到人。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三、要建立信息上报制度
  各单位要增强安全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杜绝安全事故。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重大事件、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特此通知。


 
                                     普陀区民政局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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