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普陀区监察学会法定代表人连任的批复

普陀区监察学会:
  你会提出的关于法定代表人连任的报告,已于2011年2月1日收悉。经审核,决定同意李坚连任上海市普陀区监察学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连任期限为2011年1月21日至2015年1月20日止。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二O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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