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民政局关于本区开展2010年“送温暖、献爱心”——向灾区捐赠衣被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支援本区对口援助的云南、四川灾区和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按照《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本市开展2010年“送温暖、献爱心”——向灾区捐赠衣被活动的通知》(沪民救发〔2010〕87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本区开展2010年“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
  今年以来,我国遭受了严重的自然灾害,干旱、洪涝、雪灾、地震、台风、高温热浪、低温冷冻、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各类灾害均有不同程度发生,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影响。截止10月27日,我国因自然灾害共造成7787人死亡(含失踪人口,去年同期1196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872.7万人(去年同期614.6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5613.9千公顷,绝收面积7508.2千公顷;倒塌房屋311.6万间(去年同期71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5679.4亿元(去年同期1897.1亿元)。
  据了解,云南、四川两省灾情严重。云南省气候异常,干旱、地震、风雹、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特别是百年一遇的特大干旱、禄丰—元谋“2?25”地震、马龙“6?25”洪涝、巧家“7?13”洪涝、贡山“8?18”山洪泥石流、隆阳“9?1”山体滑坡等重特大自然灾害,对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截至10月8日,全省因旱灾、地震、风雹、滑坡、低温冷冻、洪涝、病虫害等自然灾害造成2793.75万人不同程度受灾,因灾死亡216人,失踪118人,伤病2331人,饮水困难人口964.94万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2.82万人;民房倒塌2.03万户7.25万间,损坏115339户、434246间;农作物受灾3537.88千公顷,绝收1125.65千公顷,死亡大牲畜12599头(匹)。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20亿元。四川省因各种自然灾害共造成全省3491.7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因灾死亡245人,失踪144人,紧急转移安置273.2万人次;农作物受灾1652千公顷,绝收281千公顷;因灾倒塌农房10.2万户、32.8万余间,损坏农房102.8万间。严重的灾情给灾区和贫困地区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目前天气逐渐转冷,受灾群众缺少一定数量的御寒衣被。
  根据兄弟省市灾区的需要和上海实际情况,市政府要求,各区县和有关单位开展社会捐助活动。按照上述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区政府要求,本次活动以块为主,由区民政局和街镇认真组织落实本区2010年“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赠工作。
  二、活动主题
  2010年本区社会捐赠活动以“捐赠衣被、温暖灾区”为主题,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灾区困难群众捐赠过冬衣被。
  三、时间安排
  今年捐赠活动从2010年11月18日开始至12月8日结束。其中,11月18日至11月22日为动员、宣传、布置阶段;11月23日至12月7日为捐赠衣被接收阶段;12月8日为捐赠衣被的集中、收缴、发运阶段。
  四、捐赠内容
  募集衣被的种类包括:棉被、毛毯、棉衣裤、大衣、羽绒服、皮衣、毛衣、毛裤、绒衣和绒裤等御寒衣被。对居民捐赠的单衣也要接受,不能拒收,并做好相应的分类、整理和打包工作。根据灾民需求,鼓励市民捐赠新衣被。在开展募集衣被的同时,可以接收捐款。
  募集款物主要用于支援云南、四川省灾区群众御寒和恢复重建以及本市困难群众、受灾群众的帮困。
  五、组织形式
  捐助活动采取“民政牵头、部门协作、以块为主、属地操作”的方式开展,由区民政局组织协调,街道、镇和居(村)委会负责具体落实,捐赠接收点可设在各居委会,方便市民就近捐赠衣被。各街道、镇在社区内要以宣传口号、告示、宣传栏等形式告知居民。捐助活动坚持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不下工作指标。
  区各部、委、办、局、街道、镇要积极发动机关党员干部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干部群众参加社区捐赠活动,并就近将捐赠款物送至所在地街道、镇居委会设立的捐赠接收点。
  六、捐赠款物的集中和收缴
  各街道、镇负责整理接收的物资,统一使用上海市社会捐赠专用袋(本区社会捐赠专用袋供应点:北石路234弄7号甲,52801573),按新、旧分别打包,按照区民政局规定的时间,由街镇统一集中送到铁路桃浦站货场(南大路363号)集中发运。各街道、镇可设立专门的临时仓储场所,用于对募集旧衣被等御寒物资的整理和临时堆放。
  对市民有定向捐赠情形的,要做好登记等手续。各捐赠接收点对所接收的捐款,要出具捐赠专用收据。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将捐赠款全部汇入市民政局专用帐户。
  七、运输及相关保障
  根据市政府要求,在集中装运捐赠物资期间,为保证捐赠物资快速、安全到达受援地区指定地点。对持有市民政局发放“救灾捐赠物资运输证”的车辆,交警部门给予优先、快速通行;交通道口管理部门免收运送捐赠物资车辆通行费。
  在接收、整理、储存、运输、管理等工作中所需经费,由区和街道财政各自负担。
  八、统计汇总
  区民政部门和街镇要分别做好解缴和统计工作,按照捐款统计表的内容逐项填写;对接收捐赠的衣被,按照募集衣被统计表的分类做好统计汇总;同时安排专人负责计算机系统的数据输入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区民政局负责捐赠活动的组织协调,街道、镇指导社区做好捐赠具体工作,及时将上海人民捐赠的衣被送到灾区。捐赠活动结束后,各街镇要认真总结活动期间的典型事例和好的做法,并将总结报告于12月15日前报区民政局。
  (二)加强沟通,密切合作。捐赠活动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各街镇民政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确保捐赠物资集中、运输等环节安全有序。要与宣传媒体等单位合作,确保募集活动宣传到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严格管理,规范操作。要严格按照《救灾捐赠管理办法》(民政部35号令)有关要求,加强对捐赠款物的管理。接受捐赠的款物,要专人负责、逐项清点、登记造册、认真保管、及时送交。活动结束后在本单位本部门张榜公布捐赠情况,确保接受捐赠款物的公开透明。
  (四)完善机制,深化活动。各街道、镇民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民政部和市民政局通知精神,在做好本次集中捐赠活动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着力推进“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经常化,健全经常性、社会性捐助工作机制。

  附:
  1、宣传广告标语
  2、2010年上海市“送温暖、献爱心”募集衣被统计表(代收据)
  3、2010年上海市“送温暖、献爱心”捐款统计表(单位)
  4、2010年上海市“送温暖、献爱心”捐款登记表(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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