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活动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切实把防灾减灾工作作为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进一步抓紧抓好”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减电〔2009〕1号)精神,本市将于5月7日至13日开展“5.12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活动。按照市应急委、市民政局、市民防办工作部署,我区将在5月7日至12日期间开展宣传周活动。
  为全面完成市民政局的工作部署,确保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增强人们的防灾减灾意识,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现拟定我区实施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4月29日至5月6日):召开工作布置会;下发“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有关文件及各类宣传资料。
  2、实施阶段(5月7日—5月12日):集中组织开展各项“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
  3、总结阶段(5月13日—5月31日):收集汇总全区各街道、镇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的经验和成果,并总结形成书面报告。
  二、组织机构
  由区民政局、区民防办牵头,会同各街道、镇共同组织实施此次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社区宣传活动
  在宣传周活动期间,各街道、镇在社区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防灾减灾相关知识宣传,提高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居委会做到“五个一”:“一条横幅”。在醒目位置悬挂国家减灾委“防灾减灾日”宣传口号的横幅(附后);“一期专栏”。利用宣传栏、宣传亭、电子液晶屏、板报等社区宣传阵地,宣传防灾减灾相关知识;“一批宣传手册”。免费向市民发放“市民家庭应急救灾常识手册”;“一套宣传挂图”。张贴国家统一印制的“5.12防灾减灾日活动系列宣传挂图”;“一张宣传海报”。张贴上海市“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海报。
  其中,须确保我区及各街道、镇政府办公场所张贴一套挂图;确保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各张贴一套挂图;确保各居委会张贴一套挂图。
  (二)组织街头宣传咨询活动
  5月12日,配合区民防办在铜川路乐购超市广场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咨询活动,免费发放“市民家庭应急救灾常识手册”,以提高市民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意识。
  (三)开展防灾减灾“金点子”有奖征集活动
  5月7日至31日期间,市民政局将通过网络和报纸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防灾减灾“金点子”,进一步动员和扩大社会参与,激发市民参与的积极性。请各街道、镇做好组织发动工作(活动方案附后)。
  特此通知。

  附:1、2009年国家“防灾减灾日”宣传口号;
    2、防灾减灾“金点子”有奖征集活动。
              

                                    普陀区民政局
二○○九年五月四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