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粮食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 |
注:法律法规如有变动,以法律法规为准 |
序号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责任事项 | 责任形式 |
行政机关 | 工作人员 |
一 | 行政审批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或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申请予以受理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收到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申请后,不按规定向申请人提供申请《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办事指南》中相关格式文本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收到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申请后,要求申请人提供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其他材料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收取当事人申请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的材料,不按规定相应的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不在办公场所公示《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办事指南》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申请人提交的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未在法定期限内或未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申请事项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未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受理、审查、决定粮食收购资格认定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粮食收购资格认定过程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工作人员在粮食收购资格认定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工作人员在粮食收购资格认定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粮食收购资格认定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决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申请人的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未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准予许可书面决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粮食收购资格认定中,未向被许可人颁发合法、有效许可签发证件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实施粮食收购资格认定收取费用的 | 责令退还非法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收取的费用 |
未按照规定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对外受理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申请、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按规定对实施的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制定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依法对被审批人从事粮食收购资格认定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或者对被审批人违法从事行政审批事项的活动依法应当制止、纠正、处罚而不制止、纠正、处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实施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监督检查违反法定程序,妨碍被审批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应当变更、撤销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决定而不依法变更、撤销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粮食收购资格认定职责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不依规定公开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结果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其他违反粮食收购资格认定规定的行为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二 | 行政处罚 |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行政处罚 | 没有法定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的依据而进行处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擅自改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法定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委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行政处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行政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行政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自行收缴罚款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行政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行政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行政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行政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行政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行政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行政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行政处罚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未现场出示执法证件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行政处罚超出法定处罚幅度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法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行政处罚程序,未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和救济等合法权益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行政处罚过程中,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符合听证条件,未依法告知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作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告知当事人事实认定情况和处罚的依据及内容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行政处罚职责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依法告知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行政处罚相对人救济权利、救济途径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行政处罚中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利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其他违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行政处罚规定的行为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处罚 | 没有法定的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处罚依据而进行处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擅自改变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处罚种类、幅度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法定的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处罚程序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委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处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自行收缴罚款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在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未现场出示执法证件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处罚超出法定处罚幅度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处罚过程中,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符合听证条件,未依法告知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作出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处罚决定,不告知当事人事实认定情况和处罚的依据及内容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处罚职责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依法告知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处罚相对人救济权利、救济途径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处罚中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利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其他违反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处罚规定的行为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处罚 | 没有法定的对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处罚依据而进行处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擅自改变对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处罚种类、幅度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法定的对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处罚程序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委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对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处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对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自行收缴罚款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在对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未现场出示执法证件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处罚超出法定处罚幅度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符合听证条件,未依法告知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作出对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处罚决定,不告知当事人事实认定情况和处罚的依据及内容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对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处罚职责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依法告知对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处罚相对人救济权利、救济途径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处罚中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利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其他违反对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处罚规定的行为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粮食收购者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处罚 | 没有法定的对粮食收购者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处罚依据而进行处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擅自改变对粮食收购者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处罚种类、幅度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法定的对粮食收购者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处罚程序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委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对粮食收购者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处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对粮食收购者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收购者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自行收缴罚款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收购者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收购者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收购者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收购者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收购者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收购者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收购者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在对粮食收购者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未现场出示执法证件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粮食收购者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处罚超出法定处罚幅度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法定对粮食收购者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处罚程序,未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和救济等合法权益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收购者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处罚过程中,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符合听证条件,未依法告知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作出对粮食收购者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处罚决定,不告知当事人事实认定情况和处罚的依据及内容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对粮食收购者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处罚职责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依法告知对粮食收购者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处罚相对人救济权利、救济途径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收购者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处罚中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利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其他违反对粮食收购者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处罚规定的行为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的处罚 | 没有法定的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的处罚依据的而进行处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擅自改变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的处罚种类、幅度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法定的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的处罚程序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委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的处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的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自行收缴罚款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的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的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未现场出示执法证件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的处罚超出法定处罚幅度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法定行政处罚程序,未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和救济等合法权益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符合听证条件,未依法告知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作出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的处罚决定,不告知当事人事实认定情况和处罚的依据及内容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的处罚职责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依法告知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的处罚相对人救济权利、救济途径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的处罚中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利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其他违反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的处罚规定的行为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 | 没有法定的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依据的而进行处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擅自改变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种类、幅度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法定的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程序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委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自行收缴罚款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未现场出示执法证件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超出法定处罚幅度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法定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程序,未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和救济等合法权益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过程中,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符合听证条件,未依法告知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作出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决定,不告知当事人事实认定情况和处罚的依据及内容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职责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依法告知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相对人救济权利、救济途径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中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利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其他违反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规定的行为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 | 没有法定的对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依据的而进行处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擅自改变对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种类、幅度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法定的对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程序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委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对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对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自行收缴罚款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在对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未现场出示执法证件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超出法定处罚幅度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法定对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程序,未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和救济等合法权益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过程中,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符合听证条件,未依法告知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作出对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决定,不告知当事人事实认定情况和处罚的依据及内容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对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职责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依法告知对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相对人救济权利、救济途径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中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利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其他违反对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规定的行为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陈粮出库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 | 没有法定的对陈粮出库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依据的而进行处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擅自改变对陈粮出库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种类、幅度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法定的对陈粮出库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程序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委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对陈粮出库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陈粮出库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陈粮出库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自行收缴罚款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陈粮出库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陈粮出库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陈粮出库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陈粮出库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陈粮出库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陈粮出库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陈粮出库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在对陈粮出库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未现场出示执法证件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陈粮出库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超出法定处罚幅度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法定对陈粮出库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程序,未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和救济等合法权益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陈粮出库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过程中,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符合听证条件,未依法告知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作出对陈粮出库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决定,不告知当事人事实认定情况和处罚的依据及内容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对陈粮出库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职责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依法告知对陈粮出库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相对人救济权利、救济途径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陈粮出库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中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利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其他违反对陈粮出库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规定的行为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的处罚 | 没有法定的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的处罚依据的而进行处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擅自改变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的处罚种类、幅度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法定的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的处罚程序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委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的处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的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自行收缴罚款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的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的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未现场出示执法证件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的处罚超出法定处罚幅度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法定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的处罚程序,未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和救济等合法权益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的处罚过程中,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符合听证条件,未依法告知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作出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的处罚决定,不告知当事人事实认定情况和处罚的依据及内容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的处罚职责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依法告知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的处罚相对人救济权利、救济途径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的处罚中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利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其他违反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的处罚规定的行为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处罚 | 没有法定的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处罚依据的而进行处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擅自改变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处罚种类、幅度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法定的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处罚程序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委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处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自行收缴罚款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未现场出示执法证件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处罚超出法定处罚幅度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法定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处罚程序,未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和救济等合法权益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处罚过程中,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符合听证条件,未依法告知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作出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处罚决定,不告知当事人事实认定情况和处罚的依据及内容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处罚职责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依法告知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处罚相对人救济权利、救济途径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处罚中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利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其他违反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的粮食库存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处罚规定的行为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粮食经营者未按照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 | 没有法定的对粮食经营者未按照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依据的而进行处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擅自改变对粮食经营者未按照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种类、幅度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法定的对粮食经营者未按照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程序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委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对粮食经营者未按照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对粮食经营者未按照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经营者未按照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自行收缴罚款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经营者未按照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经营者未按照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经营者未按照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经营者未按照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经营者未按照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经营者未按照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经营者未按照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在对粮食经营者未按照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未现场出示执法证件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粮食经营者未按照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超出法定处罚幅度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法定对粮食经营者未按照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程序,未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和救济等合法权益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经营者未按照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过程中,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符合听证条件,未依法告知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作出对粮食经营者未按照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决定,不告知当事人事实认定情况和处罚的依据及内容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对粮食经营者未按照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职责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依法告知对粮食经营者未按照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相对人救济权利、救济途径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食经营者未按照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中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利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其他违反对粮食经营者未按照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规定的行为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处罚 | 没有法定的对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处罚依据的而进行处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擅自改变对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处罚种类、幅度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法定的对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处罚程序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委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对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处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对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自行收缴罚款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未现场出示执法证件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处罚超出法定处罚幅度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法定对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处罚程序,未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和救济等合法权益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处罚过程中,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符合听证条件,未依法告知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作出对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处罚决定,不告知当事人事实认定情况和处罚的依据及内容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对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处罚职责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依法告知对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处罚相对人救济权利、救济途径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处罚中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利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其他违反对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处罚规定的行为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处罚 | 没有法定的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处罚依据的而进行处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擅自改变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处罚种类、幅度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法定的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处罚程序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委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处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自行收缴罚款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未现场出示执法证件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处罚超出法定处罚幅度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法定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处罚程序,未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和救济等合法权益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处罚过程中,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符合听证条件,未依法告知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作出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处罚决定,不告知当事人事实认定情况和处罚的依据及内容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处罚职责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依法告知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处罚相对人救济权利、救济途径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处罚中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利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其他违反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处罚规定的行为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 没有法定的对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处罚依据的而进行处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擅自改变对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法定的对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处罚程序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委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对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处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对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自行收缴罚款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未现场出示执法证件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处罚超出法定处罚幅度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法定对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处罚程序,未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和救济等合法权益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处罚过程中,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符合听证条件,未依法告知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作出对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处罚决定,不告知当事人事实认定情况和处罚的依据及内容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对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处罚职责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依法告知对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处罚相对人救济权利、救济途径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处罚中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利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其他违反对粮油仓储单位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处罚规定的行为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 | 没有法定的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依据的而进行处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擅自改变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法定的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程序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委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机关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自行收缴罚款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 行政赔偿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未现场出示执法证件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超出法定处罚幅度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法定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程序,未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和救济等合法权益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过程中,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符合听证条件,未依法告知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作出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决定,不告知当事人事实认定情况和处罚的依据及内容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职责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依法告知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相对人救济权利、救济途径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中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利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其他违反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规定的行为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三 | 行政检查 | 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检查 | 实施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检查的工作人员不具备检查资格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检查人员实施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检查,未出示检查证件,未向被检查人告知该行政检查事项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将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按照规定进行记录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进行处理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对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被检查人按期改正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实施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检查的工作人员在检查工作中,不按规定及时上报或隐瞒被检查人违法情况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实施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检查的工作人员在检查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不履行法定检查职责或者超越权限实施检查行为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实施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检查的工作人员在检查工作中,违反规定的该行政检查程序实施检查行为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对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检查过程中形成或收集的文件资料立卷归档,建立行政检查档案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无合法依据实施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检查的或未按法定条件实施检查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规定损害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检查对象合法权益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赔偿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检查职责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依法告知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检查相对人救济权利、救济途径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检查中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利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其他违反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检查规定的行为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执行最低最高库存政策落实情况检查 | 实施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执行最低最高库存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工作人员不具备检查资格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检查人员实施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执行最低最高库存政策落实情况检查,未出示检查证件,未向被检查人告知行政检查事项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将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执行最低最高库存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按照规定进行记录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执行最低最高库存政策落实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进行处理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执行最低最高库存政策落实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被检查人按期改正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实施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执行最低最高库存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工作人员在检查工作中,不按规定及时上报或隐瞒被检查人违法情况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实施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执行最低最高库存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工作人员在检查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不履行法定检查职责或者超越权限实施检查行为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实施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执行最低最高库存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工作人员在检查工作中,违反规定的行政检查程序实施检查行为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执行最低最高库存政策落实情况检查过程中形成或收集的文件资料立卷归档,建立行政检查档案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无合法依据实施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执行最低最高库存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的或未按法定条件实施该检查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规定损害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执行最低最高库存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对象合法权益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赔偿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执行最低最高库存政策落实情况检查职责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依法告知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执行最低最高库存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相对人救济权利、救济途径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执行最低最高库存政策落实情况检查中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利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其他违反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执行最低最高库存政策落实情况检查规定的行为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粮食收购活动检查 | 实施粮食收购活动检查的工作人员不具备检查资格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检查人员实施粮食收购活动检查,未出示检查证件,未向被检查人告知行政检查事项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将粮食收购活动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按照规定进行记录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粮食收购活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进行处理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对粮食收购活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被检查人按期改正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实施粮食收购活动检查的工作人员在检查工作中,不按规定及时上报或隐瞒被检查人违法情况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实施粮食收购活动检查的工作人员在检查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不履行法定检查职责或者超越权限实施检查行为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实施粮食收购活动检查的工作人员在检查工作中,违反规定的行政检查程序实施检查行为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对粮食收购活动检查过程中形成或收集的文件资料立卷归档,建立行政检查档案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无合法依据实施粮食收购活动检查的或未按法定条件实施该检查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规定损害粮食收购活动检查对象合法权益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赔偿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粮食收购活动检查职责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依法告知粮食收购活动检查相对人救济权利、救济途径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粮食收购活动检查中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利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其他违反粮食收购活动检查规定的行为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 | 实施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的工作人员不具备检查资格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检查人员实施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未出示检查证件,未向被检查人告知行政检查事项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将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按照规定进行记录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进行处理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对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被检查人按期改正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实施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的工作人员在检查工作中,不按规定及时上报或隐瞒被检查人违法情况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实施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的工作人员在检查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不履行法定检查职责或者超越权限实施检查行为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实施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的工作人员在检查工作中,违反规定的行政检查程序实施检查行为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对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过程中形成或收集的文件资料立卷归档,建立行政检查档案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无合法依据实施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的或未按法定条件实施该检查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规定损害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对象合法权益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赔偿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职责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依法告知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相对人救济权利、救济途径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中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利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其他违反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检查规定的行为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粮食质量卫生监管 | 实施粮食质量卫生监管的工作人员不具备检查资格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检查人员实施粮食质量卫生监管,未出示检查证件,未向被检查人告知行政检查事项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将粮食质量卫生监管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按照规定进行记录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粮食质量卫生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不进行处理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对粮食质量卫生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被检查人按期改正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实施粮食质量卫生监管的工作人员在检查工作中,不按规定及时上报或隐瞒被检查人违法情况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实施粮食质量卫生监管的工作人员在检查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不履行法定检查职责或者超越权限实施检查行为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实施粮食质量卫生监管的工作人员在检查工作中,违反规定的行政检查程序实施检查行为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对粮食质量卫生监管过程中形成或收集的文件资料立卷归档,建立行政检查档案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无合法依据实施粮食质量卫生监管的或未按法定条件实施该检查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规定损害粮食质量卫生监管对象合法权益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赔偿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粮食质量卫生监管职责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依法告知粮食质量卫生监管相对人救济权利、救济途径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粮食质量卫生监管中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利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其他违反粮食质量卫生监管规定的行为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粮食仓储设施及运输工具检查 | 实施粮食仓储设施及运输工具检查的工作人员不具备检查资格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检查人员实施粮食仓储设施及运输工具检查,未出示检查证件,未向被检查人告知行政检查事项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将粮食仓储设施及运输工具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按照规定进行记录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粮食仓储设施及运输工具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进行处理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对粮食仓储设施及运输工具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被检查人按期改正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实施粮食仓储设施及运输工具检查的工作人员在检查工作中,不按规定及时上报或隐瞒被检查人违法情况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实施粮食仓储设施及运输工具检查的工作人员在检查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不履行法定检查职责或者超越权限实施检查行为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实施粮食仓储设施及运输工具检查的工作人员在检查工作中,违反规定的行政检查程序实施检查行为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对粮食仓储设施及运输工具检查过程中形成或收集的文件资料立卷归档,建立行政检查档案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无合法依据实施粮食仓储设施及运输工具检查的或未按法定条件实施该检查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规定损害粮食仓储设施及运输工具检查对象合法权益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赔偿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粮食仓储设施及运输工具检查职责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依法告知粮食仓储设施及运输工具检查相对人救济权利、救济途径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粮食仓储设施及运输工具检查中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利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其他违反粮食仓储设施及运输工具检查规定的行为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粮食流通统计监督检查 | 实施粮食流通统计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不具备检查资格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检查人员实施粮食流通统计监督检查,未出示检查证件,未向被检查人告知行政检查事项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将粮食流通统计监督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按照规定进行记录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对粮食流通统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进行处理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对粮食流通统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被检查人按期改正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实施粮食流通统计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在检查工作中,不按规定及时上报或隐瞒被检查人违法情况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实施粮食流通统计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在检查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不履行法定检查职责或者超越权限实施检查行为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实施粮食流通统计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在检查工作中,违反规定的行政检查程序实施检查行为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对粮食流通统计监督检查过程中形成或收集的文件资料立卷归档,建立行政检查档案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无合法依据实施粮食流通统计监督检查的或未按法定条件实施检查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违反规定损害粮食流通统计监督检查对象合法权益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行政赔偿 |
放弃、推诿、拖延或拒绝履行粮食流通统计监督检查职责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未依法告知粮食流通统计监督检查相对人救济权利、救济途径的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在粮食流通统计监督检查中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利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 无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
其他违反粮食流通统计监督检查规定的行为 | 责令改正 | 调离工作岗位 、离岗培训、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