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
2016年11月11日 来源: 上海普陀注:法律法规如有变动,以法律法规为准。 | |||||
序号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责任事项 | 责任形式 | |
行政机关 | 工作人员 | ||||
1 | 其它权力 | 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监管 | 在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监管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 无 | 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警告、记过 |
2 | 主动公开国资监管信息 | 未按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 责令改正 | 批评教育、培训、警告 | |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隐瞒或捏造事实 | 责令改正 | 批评教育、培训、警告、记过 | |||
3 | 依申请公开国资监管信息 | 违反规定收取费用 | 责令改正 | 批评教育、培训、警告 | |
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 责令改正 | 批评教育、培训、警告 | |||
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 | 责令改正 | 批评教育、培训、警告、记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