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公示
2017-02-06 00∶02 来源: 上海普陀根据《关于做好本市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4〕43号)要求,本市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年度本市户籍学生给予社保费补贴。现将补贴名单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2017年2月6日至8日。
投诉电话:52826277
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七年二月六日
普陀区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
社会保险费补贴名单
序号 |
编号 |
申请单位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补贴人次 |
金额(元) |
备注 |
1 |
0019 |
上海红谷股权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
MA1FL16X8 |
3 |
18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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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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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8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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