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第八轮(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2021年07月0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为目标导向,促进“三地一极”和“创新发展活力区、美好生活品质区”建设,深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解决一批生态环境瓶颈难题,逐步推进本区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研究,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努力描绘“蓝网绿脉橙圈”的城市底色和亮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绿色发展,源头防控

(二)坚持以人为本,需求导向

(三)坚持系统治污,综合协同

(四)坚持改革创新,多元共治

三、主要目标

普陀区第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主要生态环境质量目标

类别

序号

目标名称

单位

2023年目标

环境质量

1

PM2.5年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35

2

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

%

85左右

3

地表水(市控断面)水质Ⅰ~Ⅲ类水体比例

%

≥50

4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

%

完成市下达指标

5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100

环境治理

6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43

7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8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

%

100

生态建设

9

绿化覆盖率

%

30.1

10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平方米/人

5.7

绿色发展

11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

完成市下达指标

12

单位GDP能耗、水耗下降率

%

完成市下达指标

四、主要任务

9大领域: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与绿色转型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低碳发展、循环经济与绿色生活、深化改革创新与保障措施。

(一)水环境保护

1、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桃浦污水处理厂功能调整、桃浦智创城核心区初期雨水调蓄池建设。

2、海绵城市建设:

推进桃浦智创城核心区海绵城市试点建设。

3、河道治理:

实施智慧城水系西片水环境整治工程、桃浦湖水体综合整治等项目。

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试点建设。

对主干河道实施景观提升。

4、水环境常态长效管理:

进一步压实河长责任。

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和分类整治。

5、饮用水安全:

推行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储水设施“扫码知卫生”项目。

(二)大气环境保护

1、工业VOCs污染防治:

开展新一轮(2020-2022年)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2、移动源大气污染治理:

推广新能源车,到2023年,区内公务用车、环卫等领域的新增或更新车辆基本采用新能源车。

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保监管。

3、扬尘污染防治:

在建(符合安装条件)工地扬尘在线监控安装率达到100%。

拆房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

加强各类工地和渣土运输车辆的环保执法监管。

到2023年,全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6%以上,加强道路保洁品质。

4、大气污染社会面源管控:

开展重点行业储罐油气回收专项整治。

推进汽修行业达标整治。

深化油烟气治理。

(三)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

1、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

持续实施建设用地“调查评估-修复-再利用”的全生命周期跟踪管理制度。

定期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2、污染土壤治理和修复:

推进桃浦智创城核心区612(059-01、046-02、046-03)等地块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修复。

3、地下水污染防控:

开展工业企业、运输公司等内部加油站排摸以及埋地油罐防渗改造。

开展各类报废井的排摸及封井回填。

(四)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

1、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

推进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3%以上,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维持9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2、垃圾收集设施功能优化:

规范小压站内废水排放。

推进居住区分类投放点提标改造,提升垃圾分类硬件品质。

3、建筑垃圾全程管控:

遵循“单个工地内部消化、多个工地平衡互补、多余部分卸点消纳”原则,促进建筑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

强化建筑垃圾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的全过程监管。

4、危险废物安全收运:

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可追溯信息化管理。

推进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定点集中收集和规范处置。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隔离观察点生活垃圾的安全处置。

5、噪声污染防治:

加强固定源噪声监管,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达标排放。

针对夜间施工、加工经营、广场舞、KTV等噪声扰民问题,加强污染防治和矛盾调处。

(五)工业污染防治与绿色转型发展

1.分类分区环境管控:

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坚持“批项目,核总量”制度,将区域环境质量作为区级政府环保责任红线。

2.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持续推动产业能级提升,淘汰低效产能,支持低能耗、高产出的四大重点培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在线新经济”发展。

3.重点区域转型:

聚焦桃浦智创城、真如城市副中心、苏河水岸经济发展带等重点区域转型升级,以低碳绿色理念,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布局,打造中心城区示范级“普陀样本”。

4.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和改造:

全面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2021-2023年),将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情况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六)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1.公园绿地提升和建设:

推进新建公园绿地30万平方米。

重点推进苏州河岸线公园、桃浦中央绿地(614地块)、金光绿地、常和绿地等新建绿地和长风1-5号绿地、武宁公园、长风公园等改造提升,为市民、游客打造更多休闲空间。

基本实现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扫盲。

2.多层级绿道贯通建设:

推进新建绿道18公里,构建公园绿道网络体系,打通承载市民活动的绿色连续空间。

推进林荫道创建和绿化特色道路建设。

3.推进多元化立体绿化建设:

完善普陀区“两轴、五片、七带、多点”的立体绿化总体结构,推进新建立体绿化3万平方米。

(七)低碳发展

1.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

持续推进商业、旅游饭店业和其他民用领域、建筑楼宇领域、公共机构领域和交通运输领域节能降碳。

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2.能源结构优化:

推进桃浦605地块2号分布式能源站建设。

鼓励大型建筑楼宇因地制宜采用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技术。

3.逐步推进碳达峰和碳中和:

推进真如城市副中心低碳发展实践区创建。

推进低碳发展试点示范,逐步推进碳达峰和碳中和相关工作。

(八)循环经济与绿色生活

1.提高原生资源利用效率:

完善“两网融合”回收服务点功能,持续探索低附加值类可回收物的回收方法。

2.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完善慢行设施,提高绿色出行比重。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

推进真如城市副中心绿色生态城区创建。

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重点领域绿色创建活动。

(九)深化改革创新与保障措施

1.完善机制体制建设:

加快排污许可核心制度建设,完善发证审核机制,加强发证后执法监管。

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加快构建时效性强、针对性强的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长效机制。

2.健全智慧监管能力: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建设。

推进生态环境“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全面实现生态环境事项全程网上申报,加快普及“不见面”审批和网上服务。

依托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平台,推进各类生态环境数据的汇聚和共享。

3.推进全社会共建共享:

全面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健全多部门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制度。

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全社会监督作用。

鼓励开展环保志愿服务项目。

广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