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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地下空间安全检查制度》政策二次解读

2021年06月1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制度》中的安全隐患具体有几类? 

本《制度》中的安全隐患具体分为消防安全隐患、防汛安全隐患、防护效能安全隐患三类。其中,消防安全隐患分为违规住人、大功率电器、易燃易爆品、乱拉电线、功能房堆物、消防器材不达标、消防通道阻塞、违章搭建、非机动车火灾隐患九类,防汛安全隐患分为防汛器材不达标、积水渗水两类,防护效能安全隐患分为工程结构、防护密闭设备设施、风水电暖及信息各系统、金属及木质部件、进出口道路和孔口伪装及地面附属设施五类。

二、《制度》中的安全隐患如何整治?

(一)消防安全隐患

存在违规住人需彻底清理相应的家具和物品(床铺、被褥等);存在大功率电器需搬除、清空相应违章电器(冰箱、微波炉等);存在易燃易爆品需搬除、清空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易燃易爆物品及硬纸板、泡沫塑料、纺织品等可燃物品;存在乱拉电线需切断所有不规范电线,裸露的电线头用胶布包裹;存在功能房堆物需彻底清理功能房物品;存在消防器材不达标需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提供相应消防设施设备的购买及维保的合同;存在消防通道阻塞需彻底清理消防通道内的杂物;存在违章搭建需拆除所有违章隔间,并清理相关垃圾,确保地下空间恢复原始结构;存在非机动车库火灾隐患需配齐相应的安防、技防设施设备。

(二)防汛安全隐患

存在防汛器材不达标需配齐相应的规范器材,并在相应器材上予以标注防汛专用;存在积水、渗水需对相应积水、渗水点进行修复并确保无其他积水、渗水点出现。

(三)防护效能安全隐患

聘请具有民防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存在民防工程结构破坏、设施设备拆除及防护效能缺失等隐患进行恢复并达到民防工程战时防护效能技术指标及规范要求。


普陀区民防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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