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卫生计生系统人才开发计划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2019年01月2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普陀区卫生计生系统人才开发计划实施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普陀区卫生计生系统人才开发计划实施办法》是依据《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6]19号,2016年9月19日公布)、《普陀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实施办法(试行)》(普人社规范(2017)4号,2017年7月11日公布),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的。

二、《普陀区卫生计生系统人才开发计划实施办法》制定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1、卫生人才队伍紧缺。根据市、区卫生计生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人才发展各项指标要求,目前我区卫生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均衡问题比较突出,成为制约卫生发展的瓶颈问题。分析原因,除受供求关系不平衡总体大环境因素影响之外,区域卫生人才资助政策不够健全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2、人才竞争日益激烈,人才激励覆盖面日益提高。近年来,外区人才激励政策先后出台,对我区现有人才队伍造成一定冲击。

3、各单位人才投入还存在不平衡。目前受财力状况影响,各单位对于人才工作的投入还存在较大差距,人才激励政策的覆盖面还存在不平衡,导致人才集聚出现不平衡。

综上所述,聚焦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和重点适宜人才,统一制定卫生人才激励政策,合理确定适合人才实际需求的激励标准,扩大资金激励覆盖面,消除各单位之间人才投入不平衡,从而发挥区域卫生人才集聚的政策优势显得十分重要。

三、《普陀区卫生计生系统人才开发计划实施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分为八部分:一是基本原则,二是开发对象,三是开发类型和条件,四是开发方式和期限,五是办理程序,六是经费来源,七是监督管理,八是其他。

1、基本原则。突出重点,分层分类;坚持标准,不拘一格;严格管理,专业评估。

2、开发对象。分为高层次人才(按《普陀区高层次人才引进资助实施办法(试行)》执行)、重点适宜人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和紧缺专业人才(精神卫生、康复、全科等11个专业,可动态调整)。

3、开发类型和条件。高层次人才按照区现有人才政策,对优秀人才引进采取一事一议。

4、开发方式和期限。一次性资助,分期发放。服务期一般不少于5年。

5、办理程序。分为申请—审核(受理和初审、审核)—拨款四个环节。

6、经费来源。高层次人才开发资金由区人才专项资金承担,重点适宜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资金,从区卫计委绩效列支。

7、监督管理。用人单位对人才开展跟踪考核与管理,区卫计委细化操作要求。

8、其他。对引进人才条件资格变化、受开发人年度考核等内容进行界定。“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文件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