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幼儿园投保校方责任险的通知》有关政策解读

2018年01月1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1.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有哪些主要法律依据?

答: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主要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

2 校方责任险的定义是什么?

答:校方责任险是以学校为被保险人,以学校依法承担对第三者应付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主要为学生在校活动或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过程中,因学校非主观过失导致在册学生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直接经济赔偿责任。

3.校方责任险的被保险人、参保对象是谁?保费、保额分别多少?

答:校方责任险的被保险人、参保对象分别是学校(幼儿园)和在册学生;保费为4元/学年/每生,保额为20万/每生限额。

4.2017学年各幼儿园校方责任险保险期限如何安排?以后如何续保?

答:2017学年各幼儿园校方责任险保险期限为2018年1月1日-8月31日,保期8个月。2018年9月1日起再行续保,由区教育局于8月下旬与保险公司进行对接。

5.校方责任险有哪些理赔申请程序?

答:校方责任险理赔申请程序分为4步。(1)报案:园方经办老师拨打平安保险公司理赔专员电话或发送邮件;(2)指导事故处理:理赔专员根据事故情况,判定园方应付事故比例责任,指导园方处理事故,并告知园方需准备单证;(3)确定赔偿金额:受伤学生治疗结束以后,根据校方递交的理赔材料,计算赔偿金额;(4)结案划款:园方就赔偿金额与家长达成一致,签订赔偿协议,平安保险公司将赔款划款至园方或园方指定的账号。

6. 校方责任险保险理赔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幼儿园校方责任险保险理赔需要提供的材料有:(1)幼儿园请提供学生入园健康证明;(2)与事故相关的医药费发票原件及病例复印件,住院请提供出院小结和住院清单明细(若到其他保险公司或家长单位中报销的请提供报销证明和财务转帐证明,以及医疗费发票复印件及病历复印件);(3)园方财务帐号、联系人与联系方式;(4)若超过一万元还需提供园方事业单位法人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民办学校);(5)平安保险公司就赔偿金额与园方达成一致后,园方与受伤学生监护人签署赔偿协议;(6)如发生诉讼,请提供法院判决书、律师聘用合同及发票;(7)如发生死亡,医学死亡证明、死者户籍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