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2016年09月09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制定依据

  2015年5月,市经信委对原《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出台了新的《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为推动我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使企业扶持政策更具靶向性,参照《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结合本区实际,修订《普陀区认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出台《普陀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二、制定的必要性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 “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建设,推进本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制定本办法。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共三条。明确了《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据、企业技术中心的定义、认定管理机制。

  第二章认定,共六条。明确了申报的基本条件和指标要求(销售收入、科技投入、研发设备人员等),明确了认定的材料要求和具体流程。

  第三章评价,共四条。明确了评价的程序及要求。

  第四章调整与撤销,共三条。明确了调整要求、撤销的情形。

  第五章政策和规定,共两条。明确了政府扶持政策的详细内容,明确了建成后的企业责任义务。

  第六章,共两条。明确了企业虚假申报的法律责任,明确了《管理办法》的生效日期。

  四、施行日期

  为实现工作的有序衔接,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