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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人才政策实施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2016年04月2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关于《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人才政策实施办法(试行)》

  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大区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扶持力度,普陀区出台了《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人才政策实施办法(试行)》(普人社【2016】10号),下面我们进一步了解一下新政策:

  问:企业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1)引进中央“”人选、国家“”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经审核认定,给予100—200万元工作、生活和购房补贴。

  (2)引进市“”人选、市“领军人才”人选、市“浦江计划”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其他省部级专家等,经审核认定,给予50—100万元工作、生活和购房补贴。

  问:何时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可以享受工作生活补贴?

  答:新政策为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自2016年3月1日后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可以享受工作生活补贴。

  问:是不是只有普陀区的中介机构引入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才可以享受奖励?

  答:不是。全市范围内的人才中介机构,引进属我区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紧缺急需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进入我区企事业创新创业的。

  问:针对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的中介机构奖励标准是什么?

  答:(1)引进中央“”人选、国家“”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经审核认定,给予中介机构20-30万元奖励。

  (2)引进市“”人选、市“领军人才”人选、市“浦江计划”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其他省部级专家等,经审核认定,给予中介机构10-20万元奖励。

  (3)引进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经审核认定,给予中介机构10万元奖励。

  问:入选普陀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英才、创新创业人才可享受哪些待遇?

  答:(1)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英才每三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00名,培养周期为三年,对入选的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英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英才等高层次人才领衔的科研项目,经评审给予3-30万元资助。

  (2)创新创业人才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50名,其中创新创业杰出人才10名,创新创业优秀人才40名,培养周期为三年,对入选的创新创业杰出人才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对入选的创新创业优秀人才给予一次性5万元资助。

  问:科研项目的资助标准是什么?

  答:按照自然科学和技术类(A类)、哲学社会科学类(B类)、文化艺术体育类(C类)等不同类别,并根据项目领先程度、团队人才梯队结构、项目研发和人才培养前景等情况,给予项目负责人、项目骨干不同额度的资助。

  1、自然科学和技术类(A类)项目,资助额度10—30万元;

  2、哲学社会科学类(B类)项目,资助额度3—10万元;

  3、文化艺术体育类(C类)项目,资助额度3—10万元。

  问:如何认定获奖项目在本区落地?

  答:工商、税务注册在本区,并在本区实际经营,缴纳社会保险的,可认定为在本区落地。

  问:对于申请创业活动资助有什么要求?

  答:本区各类园区举办各类创业活动,事前凭活动方案向普陀区人才办审核认定的,凭有关材料申请资金资助。

  问:哪些小微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费补贴?

  答:入驻普陀区的各类园区、处于孵化阶段且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

  问: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的主要创始人如何界定?

  答:主要创始人(一般不超过3名)是指持股比例不低于10%。

  问:社会保险费的补贴标准如何计算?

  答:补贴标准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基数计算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中单位缴纳部分。

  问:哪些企业的主要创始人可申请人才租房补贴?

  答:对获得天使基金(含大学生创业基金等)的创新创业团队、获得A轮投资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一般不超过3名)可申请人才租房补贴。

  问: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如何界定?

  答: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指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按副总级别的财务总监、人事总监等。

  问:关于重大科技成果奖励如何申请?

  答:关于重大科技成果奖励可向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申请。

  问:新政策的申请材料向哪里递交?

  答:新政策第一条至第九条的申请材料可递交至普陀区人才服务中心。第十条的申请材料直接递交至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相关科室,具体办理时间和地址见普陀人才网。

  问:该政策从什么时间起实施?

  答:新政策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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