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锦绣里南块(二期)旧城区改造房屋征收范围的批复

2014年11月24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上海市普陀区旧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申请确认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请示》(普旧改〔2014〕21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锦绣里南块(二期)列入我区旧城区改建范围。锦绣里南块(二期)房屋征收四至范围为:东至安远路宗鑫公寓,南至安远路,西至安远路38弄,北至原上海化纤机械厂(见附图)。

  二、在启动改建前,按照《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居民意愿征询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询,在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同意旧城区改建和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达到规定的比例后,方可实施改建工作。

  特此批复,请抓紧组织实施。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