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二○一六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部门、单位:

  现将《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二○一六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6年3月2日

  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二○一六年工作计划

  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建设“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的重要一年。我局各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对普陀房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主动适应民生工作新常态,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局民生工程的惠民效应,努力为普陀房管事业的平稳、健康发展,普陀区居住民生的不断改善贡献新力量。

  一、深入推进旧区改造和房屋征收,基本完成成片二级旧里以下地区改造

  全年计划完成3200户、8.8万平方米二级旧里以下房屋征收,收尾平地确保完成3个地块,力争完成5个地块。

  (一)新启动东新村四期北块、南块西片等旧改项目

  新启动东新村四期北块、南块西片、月星家居、谈家渡路42弄等地块房屋征收,推动鸿寿坊、俞家弄、白玉坊、安远路614弄等结转项目的二次征询签约,推进重大工程轨道交通14号线真光路站点地块征收。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在推进旧区改造过程中严格执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等法规政策,加强对征收事务所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确保房屋征收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二)加快推进收尾平地及结转项目

  全力推进历年结转在拆基地的收尾平地工作,重点推进铁路新村、洵阳新村、新渡口等在拆基地的收尾平地,确保完成“保三争五”的收尾平地目标任务。

  (三)加强旧区改造基础工作和体制机制建设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实施“政府购买旧区改造服务”的统一部署,按照本市政府购买旧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筹措新开项目所需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到位。进一步完善房源筹措、配置,使用和管理工作机制,保障新开基地房源配置。开展对未列入旧改范围的二级旧里以下危旧房屋的普查,按照本市旧区改造的相关要求,严格界定改造范围,宜拆则拆、宜修则修。

  二、继续抓好住房保障各项工作,不断扩大政策受益面

  (一)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筹措工作

  继续稳步推进中山北路交通路52坊、长风8号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年内中山北路交通路52坊项目要交付使用,长风8号西项目要结构封顶,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通过配建、代理经租等方式,有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措工作,完成市下达的保障性住房筹集指标任务。落实《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大型居住社区配套建设和管理导则》与《关于搞好本市保障性住房大型居住社区市政公建设施基本配套的若干意见》等规定。

  (二)进一步扩大保障性住房申请供应政策受益面

  继续严格执行廉租住房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租金配租申请家庭做到“应保尽保”。稳步推进2014年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选房签约工作,根据市住建委统一部署,启动2016年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继续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供应工作,不断扩大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受益面。

  (三)加强保障性住房供后管理

  认真执行本市保障性住房供后管理相关实施细则,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后管理工作力度,逐步建立供后长效管理机制。

  三、继续加强物业管理、旧住房综合修缮改造和安全隐患处置等民生工作,积极推进“同心家园”建设

  根据《普陀区关于开展“同心家园”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力推进基础建设的各项任务,着力解决居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升小区居民的居住品质。

  (一)加大力度推进旧住房综合修缮改造工程

  全力推进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成套改造、厨卫综合整治改造等旧住房综合修缮改造工程,提升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品质。全年计划完成旧住房综合修缮改造70万平方米;完成曹杨五村25-26、33-38、47-48号,中山北路2655弄1-4号,曹杨四村252-253号等3个成套改造项目,新开工曹杨五村27-29、43-44、49-50、53-54、55-61号,梅川路43弄43-46、48号、宜川一村103-106、109-116号等3个成套改造项目,结合城市更新,重启探索杨家桥拆落地改造项目;完成二次供水设施改造300万平方米;配合供电部门完成电能计量表前供电设施改造10万户。

  (二)加快对严重损坏房屋的安全隐患处置

  针对全区排查出的12处严重损坏房,健全安全隐患处置工作制度,抓紧推进加固修缮改造工程。2016年重点推进铜川路1780弄68-70号、延长西路150弄3号、吉镇路450弄(1-4号、20-23号、52-54号)以及平江嘉华苑小区1-3号等严重损坏房屋的加固修缮,确保完成9.8万平方米,在此基础上提前推进2017年约1.4万平方米的加固修缮计划任务。对于吉镇路450弄、梅川路799弄、海鑫公寓等个案安全隐患矛盾,要按既定计划抓紧组织推进,力争2016年取得新的突破和进展。

  (三)继续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和物业行业监管

  会同街道镇,组织发动全区物业企业、小区业委会共同参与“同心家园”建设,不断优化小区“保安、保洁、保绿”等物业管理。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普陀区贯彻落实<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的实施意见》中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地。推进各街道镇落实专职人员担任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小组组长,做好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换届、备案和日常运作的指导、监督工作。配合街道镇引导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推进售后房物业服务费调价工作。根据市里出台的政策规定,分类推进早期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补建工作和售后房小区公共设施维修资金不足部分筹集工作。探索创新物业管理体制机制,指导街道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引导社会专业中介组织参与住宅小区事务管理。继续通过日常检查、第三方测评、售后房“考核达标奖励补贴”、约谈、走访等多种方式加强物业行业监管,督促物业企业规范运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四)加强“12345”热线及信访投诉处置工作

  在2015年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信访新秩序”工作,逐步将初信初访纳入“信访新秩序”受理范围。继续坚持去年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做好以“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为重点的信访投诉处置工作,进一步提高热线及信访投诉的先行联系率、及时办结率、实际解决率和市民满意率,切实“减少越级上访、减少重信重访,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继续贯彻执行好国家和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促进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一)继续推进“群租”综合治理

  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加大“群租”综合治理力度,联合区相关部门、各街道镇对违规租赁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和行政执法,做到“消除存量、遏制增量”。要大幅度提升“无群租小区”挂牌数量,实质性推进代理经租工作,并注重“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加强“群租”整治宣传,疏堵结合化解“群租”矛盾。

  (二)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继续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市场监测,密切关注市场预期、供求关系以及价格走势,及时应对市场运行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走访、培训等方式主动做好服务,帮助开发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继续对开发企业销售行为和经纪企业经纪行为加强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关注智富名品城、燕宁苑等房地产开发遗留矛盾,加强调处和化解。

  (三)继续抓好新建住宅计划、配套管理

  计划管理方面,2016年住宅建设计划新开工20万平方米、竣工25万平方米、施工114万平方米。公建配套管理方面,加强配套费征收,按规定做到应收尽收;继续把好公建配套同步实施关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关,确保公建设施与住宅同步建设和交付使用;加快推进市政配套道路建设,完成规划富平路、规划万泉路建设,新开工规划固川路,服务于我区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建设。住宅产业现代化推进方面,继续抓好住宅全装修和装配式住宅相关工作。

  五、继续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夯实行政管理基础

  (一)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按照普委办[2015]53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由我局负责牵头的三个高风险点整治项目,按时间节点完成。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围绕住宅小区、住宅修缮工地、建构筑物拆除工地、房屋征收基地、住宅小区配套道路工地、廉租房装修工地等房管系统安全管理重点领域,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在严寒、酷暑、台风、汛期等固定时节,以及元旦、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加强安全运行保障,及时做好通知下发、巡视检查、问题督改、矛盾协调等工作,保障居民群众的正常生活。

  (二)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

  结合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智慧政务和网上政务大厅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梳理负面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切实做到“既依法设定和规范权力,又依法制约和监督权力”。继续抓好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贯彻落实,积极推进领导出庭应诉工作,不断提升我局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水平。

  (三)继续加强房地产交易登记和窗口建设

  根据市、区统一部署,稳妥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行后的交易中心机构改革工作,确保工作不断、不乱,不影响交易中心正常接待、服务秩序。要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交易登记、档案查阅、业务受理处、信访室和房管办等窗口建设,不断规范窗口服务行为,完善窗口服务举措,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为办事对象提供更优质服务。

  (四)做好其他各项基础工作

  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档案归档、年报制作、微博报送、政府信息公开、预算执行等基础工作,提高基础管理水平。加强房地产权籍、测绘管理,积极服务于区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建设。继续配合市住建委做好我区优秀历史建筑的巡查和修缮工作。继续抓好局信息化建设,在住房保障、房屋征收、信访投诉、局内部安全防范等工作中加强信息技术支撑,提升局各类办公系统、信息系统、网络系统的安全性、实用性、服务性。继续做好党代表意见、人大代表意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让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组织对原住宅局遗留并入账的公建配套存量房源、“两类”房源的后续处置等遗留问题,加强研究和推进,2016年基本完成清理和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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