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二○一五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部门、单位:

  现将《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二○一五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3月4日

  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二○一五年工作计划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年和编制““十三五””规划的谋划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年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我局各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届市委七次全会以及九届区委七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对普陀房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局各项居住民生工程的惠民效应,努力为普陀房管事业的平稳、健康发展,普陀区居住民生的不断改善贡献新力量。

  一、扎实推进旧区改造和房屋征收,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任务

  全年计划完成3500户、10万平方米二级旧里以下房屋征收,收尾平地确保完成3个地块,力争完成5个地块。

  (一)新启动中兴村等旧改项目

  发挥区管企业平台作用与市场力量,新启动中兴村等地块房屋征收。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在推进旧改过程中严格执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等法规政策,加强对征收事务所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确保房屋征收工作依法、依规进行。要全力保障旧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加强房源管理,探索房源筹措、管理、使用新机制。

  (二)加快推进收尾平地及结转项目

  全力做好历年结转地块收尾工作,重点推进棉纺新村、合利坊三期、真北村二期、交通路3891弄、新渡口、洵阳新村、铁路新村、金沙新村、曹家村、东新村四期南块(东片)10个结转项目,力争早日收尾平地。

  (三)加强对“两类”房源和动迁安置房的全覆盖清理复核和处置管理

  在2014年完成“两类”房源复查、制定出台两类房源处置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组织对我区历年公有住宅、住宅公建配套调网存量房源和动迁安置存量房源,进行全覆盖清理复核,进一步摸清家底。同时,加快对“两类”房源的后续处置,建立“两类”房源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两类”房源的常态长效管理,规范房源日常管理和使用处置报批流程,提高房源使用效能。

  二、继续抓好住房保障各项工作,不断扩大政策受益面

  (一)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筹措工作

  继续推进中山北路交通路52坊、长风8号西、长征镇373街坊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中山北路交通路52坊项目计划主体结构封顶;长风8号西项目计划完成基础施工,推进主体结构建设;长征镇373街坊项目计划交付使用。通过配建、代理经租等方式,有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措工作,年内完成150套房源的筹措任务。落实《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大型居住社区配套建设和管理导则》与《关于搞好本市保障性住房大型居住社区市政公建设施基本配套的若干意见》等规定。

  (二)进一步扩大保障性住房申请供应政策受益面

  继续严格执行廉租住房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租金配租申请家庭做到“应保尽保”,争取新增租金配租家庭600户;推进实物配租摇号选房和供应工作,抓好昱星家园等廉租房项目装修,争取新增实物配租家庭150户。稳步推进2014年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工作,全面完成初审、复审、摇号选房、配售签约等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继续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供应工作,不断扩大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受益面。

  (三)加强保障性住房供后管理

  认真执行本市保障性住房供后管理相关实施细则,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后管理工作力度,逐步建立供后长效管理机制。

  三、继续加强物业管理、旧住房综合修缮改造和安全隐患处置等民生工作,着力提升居民群众居住质量和居住环境

  (一)加大力度推进旧住房综合修缮改造工程

  继续遵循“业主自愿、政府主导,因地制宜、分类改造”的原则,稳步推进包括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厨卫等综合改造、成套改造、居民区积水点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电能计量表前供电设施改造等项目在内的旧住房综合修缮改造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全年力争完成旧住房综合修缮改造60万平方米、确保完成50万平方米;完成居民区积水点改造16个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征询居民意见400万平方米、开工350万平方米、完成300万平方米;配合供电部门完成电能计量表前供电设施改造8万户;新开工宜川一村101-102、107、117-124号,曹杨五村39-42号,曹杨五村25-26、33-38、47-48号,曹杨四村250-251号,甘泉一村201-202号,中山北路2655弄1-4号共6个成套改造项目;稳步推进老小区环境整治工作。

  (二)深入开展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处置工作

  针对2014年排查出的严重损坏房和一般损坏房,健全安全隐患处置工作制度,会同市相关部门加强分类指导,逐一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期限,明确整改责任,抓紧落实处置工作。特别是针对8处疑似严重损坏房屋,2015年一季度完成“一小区一方案”制定,2015年内完成其中5处、2.06万平方米严重损坏房屋的安全隐患处置任务。继续会同长征镇、桃浦镇、区建交委、西部集团等相关单位,推进吉镇路450弄55—58号、梅川路799弄11—43号、莲花公寓、真南路895弄一期等四个小区房屋的安全隐患排除工作,力争取得新进展。

  (三)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和物业行业监管

  积极贯彻《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推动构建政府监管、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居民自治“四位一体”和良性互动的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格局。根据市房管局统一部署,推进房屋数据库及住宅小区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住宅物业数据库,建立物业服务和行业监管应用系统。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管,通过强化物业企业资质管理、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实施物业达标补贴和第三方测评、开展物业行业培训等措施,从制度上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指导业委会和物业企业坚持市场化方向,按照“按质论价、质价相符”的原则,确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四)加强“12345”热线及信访投诉处置工作

  加强以“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为重点的信访投诉处置工作,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受理、处置、回复和督办流程,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切实提高热线及信访投诉的先行联系率、及时办结率、实际解决率和市民满意率,不断提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信访投诉的处置工作水平,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问题。

  四、继续贯彻执行好国家和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促进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一)继续推进“群租”综合治理

  继续推进“群租”综合治理,重点对2014年梳理后尚未整治和整治后有“回潮”现象的小区,以及居民投诉反映强烈的小区开展整治。要加大对出租人的行政处罚力度,依托物业服务企业和社会专业机构开展住宅小区闲置房的代理经租业务,从源头上遏制“群租”现象蔓延。充分调动各街道镇的积极性,发挥工作平台的作用,建立完善小区物业、居委会、业委会“三位一体”为主的长效防范机制,巩固“群租”整治成果。

  (二)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市、区规划的整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进行前瞻性研究,编制好普陀区房地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优化居住环境““十三五””规划,明确我区房地产业和优化居住环境未来5年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三)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继续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市场监测,密切关注市场预期、供求关系以及价格走势,及时应对市场运行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走访、培训等方式主动做好服务,帮助开发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继续对开发企业销售行为和经纪企业经纪行为加强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继续抓好新建住宅计划、配套管理

  计划管理方面,2015年住宅建设计划新开工20万平方米、竣工25万平方米、施工107万平方米。公建配套管理方面,加强配套费征收,按规定做到应收尽收;继续把好公建配套同步实施关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关,确保公建设施与住宅同步建设和交付使用;加快推进市政配套道路建设,新开工规划富平路、规划万泉路两条市政配套道路,竣工纬一路市政配套道路,推进固川路(曹杨路—真华路段)立项等前期工作,服务于我区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建设。住宅产业现代化推进方面,继续抓好住宅全装修和装配式住宅相关工作。

  五、继续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夯实行政管理基础

  (一)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围绕住宅小区、老旧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置、住宅修缮工地、建构筑物拆除工地、房屋征收基地、住宅小区配套道路工地、廉租房装修工地等房管系统安全管理重点领域,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和防汛防台工作。要开展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完善安全工作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畅通信息渠道,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和防汛防台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积极推进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机关法治氛围建设。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意识,加强对房管领域相关法规政策的学习钻研,严格依据法规政策和程序开展各项行政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要按照区政府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统一部署,做好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和行政审批业务手册的公示、修订工作,结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完善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局行政审批、行政办理、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

  (三)继续加强房地产交易登记和窗口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健全和完善交易中心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登记件袋运转管理、登记文件核查等内部防控制度,以及加大人员轮岗交流力度,加强登记件袋的监督抽查等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完善对各个登记环节的内部监督把关机制,以进一步规范房地产权属登记行为,提升权属登记工作水平。要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交易登记、档案查阅、业务受理处、信访室和房管办等窗口建设,不断规范窗口服务行为,完善窗口服务举措,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为办事对象提供更优质服务。

  (四)做好其他各项基础工作

  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对活动中查摆出各类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所修订制度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确保各类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新修订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不断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房地产权籍、测绘管理,积极服务于区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建设。继续配合市房管局做好我区优秀历史建筑的巡查和修缮工作。继续抓好局信息化建设,在住房保障、房屋征收、信访投诉、局内部安全防范等工作中加强信息技术支撑,提升局各类办公系统、信息系统、网络系统的安全性、实用性、服务性。继续做好“两会”意见、提案办理工作,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舆情处置工作,并结合舆情处置工作,进一步规范自身行政行为。

  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3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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