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浦绿化工程

2018年07月1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下述城市建设基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经审核已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08)第1号]。希望被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共同配合做好拆迁工作。现将房屋拆迁许可证载明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建设项目名称:“生态专项建设普陀区段绿化工程”

  二、 房屋拆迁人:上海市普陀区绿化管理局

  三、 房屋拆迁实施单位:上海中盛房屋动迁有限责任公司

  四、 建设项目拆迁范围:

  春光八队:居家头1-12、2号乙、14、16-20号,石角桥1-3、5-9、13号乙、13-17、19-22号,西刘家宅1-5、7号乙、7-11、13-22、24、26、28-30、32、33号;春光九队:庵桥湾1、3、5、7、10-26(双号)、27、28-32(双号)、34-36、39、40-50(双号),老鹳窝1、2、4、5、7-12、14、16、17、19、20、22-24、26-28号; 新杨村:一队吉家宅1-35号,二队吉家宅101-143号,三队庄家池1-49号,四队封家宅1-50号,五队黄家角101-136号,六队黄家角1-71号,七队小张家宅1-38号, 八队大张家宅1-48号、小陈家宅1-11号,九队朱罗家宅1-50号,十一队敦前1-25号;武威路:875弄65、69、106、198、205、208、210号,928弄38、168号,930号,988号;武威西路:986、1005、2028号,987弄50支弄98号;真陈路:33、39、39甲、109-115、155、195、205、225号;红柳路:118、128、153、158、160号;真南路:2582、2598、2628、3010、3060号;南大路:2839、2869、2889、799弄内(普宝仓库);水厂路:500、515号。

  五、房屋拆迁期限:

  自2008年12月9日起至2009年12月8日止。

  六、上岗证号:0003652、0003496、0003597、0003591、0003583、

  0003479、0003577、0003575、0003592等。

  七、对我局核发的本公告公布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有异议的,可在60天内向本区人民政府或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正常进行。

  八、房屋拆迁现场办公地址:

  武威路789号桃浦镇春光村。

 

  上海市普陀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二OO八年十二月九日

  根据沪房管拆批[2010]31748号文同意该基地拆迁期限延长至2011年12月31日止。

  根据沪房管拆批[2011]35722号批准拆迁期限延长至2012年12月31日。

  根据沪房管拆批[2012]29480号批准拆迁期限延长至2013年12月31日。

  根据沪房管拆批【2013】23015号批准拆迁期限延长至2014年12月30日。

    根据沪房管拆批【2014】21411号批准拆迁期限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

    根据沪房管拆批【2015】210846号批准拆迁期限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  

    根据沪房管拆批【2016】21240号批准拆迁期限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

    根据沪房管拆批【2017】19604号批准拆迁期限延长至2018年3月31日。

    根据沪房管拆批【2018】3336号批准拆迁期限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

    根据沪房管拆批【2018】9012号批准拆迁期限延长至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