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宜川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改造(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的决定
2016年03月21日 来源: 上海普陀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宜川路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填报的2016022970795号《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申请宜川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改造(加装电梯)。现根据本市规划管理等有关规定,发给沪普设(2016)CA31010720164074号规划设计条件,同意按本通知单附图所示范围委托设计,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宜川路街道办事处。
二、建设项目名称:宜川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改造(加装电梯)。
三、建设项目位置:华阴路以南,宜川路以东,宜川三村以北、以西。
四、建设工程性质:加装电梯。
五、建设用地面积:3407平方米。(见附图,以测绘为准)
六、建筑面积:新增地上建筑面积约74平方米。(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七、规划管理要求:
1、建筑面宽控制要求: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2、建筑层高控制要求: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3、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4、退让道路规划红线控制:不涉及变化;
5、其他设计要求:
(1)项目实施前应开展公示,并妥善处理与周边居民住宅间的相邻关系。
(2)应询消防、环保等部门意见;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其他要求。
可按上述要求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方案须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