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规土资源局、区审改办的相关布置要求,结合普陀区规划和土地行政管理工作的实际,经依法梳理,现公布本局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单如下。
行政审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行政裁决
其他权利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