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人大十五届七次会议013号建议的 答复意见
索引号:
SY00244246X0201600097
主题分类:
城市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6-05-03
发文字号:
普规土〔2016〕8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5月05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姜文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南石四路29号地块收储再利用的建议”收悉,收到建议后我们核查了南石四路29号地块权属情况、现状情况、规划情况,并查看了现场。现根据地块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你提议将南石四路29号地块改建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大用地,我们经查该地块规划性质为社区文化设施用地,如改建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符合规划。
针对你提议通过收储利用,彻底整治该地块脏乱差的现状,因该地块规划用途为社区文化设施用地,根据政策,不属于土地收储范围,需通过征收或其他途径实施,我们会尽快将你的建议转至相关部门,并及时跟进。
联系人:闫莉莉 电话:52564588-8786
地址:大渡河路1718号7楼 邮编:200333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