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市政水务工程建设中心无偿借用(续借) 652坊已收储未开发地块的请示
索引号:
SY31010720200264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依申请公开
成文日期:
2020-12-22 14:09:57
发文字号:
普规划资源〔2020〕77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30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普规划资源〔2020〕77号 签发人:彭波
关于区市政水务工程建设中心无偿借用(续借)
652坊已收储未开发地块的请示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金昌路-交通路(嘉定区普陀区区界-普陀区静安区区界)道路新建、改扩建工程(二标段)项目由区市政水务工程建设中心开发建设,经批准,区市政水务工程建设中心自2018年7月起无偿借用区土发中心及智创城公司已收储未开发的智创城范围内652坊部分地块(南何支线铁路西侧、真南路南侧),作为施工大临场地使用,借地面积约4500平方米,经续借后借地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到期。
近日,区市政水务工程建设中心递交了《关于金昌路-交通路(嘉定区普陀区区界-普陀区静安区区界)道路新建、改扩建工程(二标段)临时借地延期的申请》,因该工程尚未完工,区市政水务工程建设中心提出仍需无偿借用原临借地块,借地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区市政水务工程建设中心承担地块中产生的如水电等一切费用,并负责临时用地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相应管理责任和安全责任。借地期满后,区市政水务工程建设中心负责拆除所有的临时设施并恢复原状归还。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