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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教育局关于印发 《普陀区教育治理体系建设““十三五””专项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2017年06月0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区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普陀区教育治理体系建设““十三五””专项规划(2016—2020年)》(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普陀区教育治理体系建设““十三五””专项规划(2016—2020年)

普陀区教育局

2016年12月14日

附件:

普陀区教育治理体系建设““十三五””专项规划

(2016-2020年)

 

    根据《普陀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普陀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2010-2020年)》,为深入推进普陀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区建设,创建“普陀教育特色综合改革实验区”,有效破解制约区域教育发展的深层次瓶颈问题,促进管办评分离,推进普陀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特制订本专项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各部门和社会大力支持下,区教育系统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区域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坚持依法治教,积极促进职能转变和作风改进,扎实开展调整结构、深化改革、提升质量、促进公平、维护稳定等工作,有力促进了区域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区建设。

  (一)区域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教育法律法规,切实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优先安排和保障教育事业发展,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教育事业经费从2011年的18.8亿元提高到2015年的26.58亿元,累计增长41.38%。在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前提下,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加大对学校特色发展、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教师队伍建设、特殊学生群体帮困助学等方面的经费保障力度,扶持民办教育发展。规范使用教育费附加。2011-2015年,我区教育费附加转移支付部分共计205,424万元,教育费附加集中支付部分共计32,876万元。健全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制定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实施办法、专项资金监管实施办法等,实现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审计监督、专项治理等多种手段并举的教育经费监管、绩效评价机制。

   (二)教育行政机关职能转变加快推进

    明确责任主体,规范运行流程,推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教育行政决策科学化、管理民主化、发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编制完成区教育行政机关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修订14个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全面修订机关工作制度,编印《普陀区教育局机关工作手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推进全区177家教育单位“人、财、物、事”等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修订学校零星维修、国有资产管理、资产处置、教育收费、教育审计等制度。建立了干部选拔、招生考试、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的风险管控和专项督查等机制。加强来信来访工作,继续保持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三)教育统筹协调与合作机制不断健全

    加大教育资源开放力度,统筹推进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和社区等各方面资源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服务。医教、体教、文教、科教、社教“五个结合”资源共建共享工作机制基本形成。教育部门与10个街道镇签订《区域化党建服务社区互助共建合作协议》,形成学校融入社区、参与社区共建共治新局面。9个街道镇成立基础教育联合体。区域职业教育合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成立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协作、德育工作协作、教学协作三个委员会,建立了区职教联盟及实训协调、校企合作指导、人才工程支持三个中心等区域职业教育沟通协作平台。区委统筹领导、部门协作、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终身教育共同体和学习型城区建设加快推进。

  (四)教育资源布局调整与供给配置不断加强

    建立区教育公建配套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教育公建配套设施的实施意见》,明确各方职责和保障措施。按照“做强西北部、优化中部、提升南部、完善东部”加强教育资源布局与结构调整,““十二五””时期新建、改扩建18所学校,建筑面积约15.9万㎡,新增办学规模332个班。对37所学校、面积约18.9万㎡进行校安工程。退租还教5.17万㎡。修缮校舍面积约38.9万㎡。完成9个街道镇社区学校、老年学校标准化建设。制定中小学、幼儿园资产配置标准,全区各公办学校设施设备均达到市颁标准。出台学校设备采购等一系列文件,扩大学校经费自主权,促进学校科学配置教育资产。

  (五)加强招生入学管理,教育公平得到有力落实

    建立入园入学需求预测机制,探索非本市户籍幼儿申请入园入学积分制,不断完善招生入学政策和工作流程,扎实推进“阳光招生”工程,基本形成招生政策宣传、人员培训、咨询解读、过程监控、公示监督、应急反应等工作机制。““十二五””期间,全区入园新生累计达44,730人、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累计达37,247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年均入园入学率分别达25%和32%左右,基本满足常住人口入园入学需求,残疾学生受教育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建成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学籍管理的无缝衔接和互联共享,新生学籍建立、电子学生证申领、中小学生转学、毕业生学籍信息数据核查等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六)办学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民办教育已纳入全区教育发展整体规划,出台一系列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政策,形成了公办、民办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2011年以来,全面完成转制幼儿园深化办园体制改革。开展街道镇所属托儿所管理体制改革,5个街道镇所属的8所托儿所完成托幼一体化改革。目前,全区民办幼儿园20家,民办小学1所、民办初中2所、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民办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民办完中1所、民办高中1所、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34家。依法加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保障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资金和合法收益不受侵害。建立民办学校财务监管平台,提高民办学校财务运作的透明度与规范化。创新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多元合作的办学模式,与华师大、同济大学等高校合作建设8所附属学校。

   (七)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

    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校。全区155所学校完成学校章程制定工作,实现“一校一章程”。在全区学校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促进学校依法办学。以规划和标准为引领,持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素质教育先进校争创、新优质学校项目建设,推进特色高中和高中特色化项目建设,开展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市一级幼儿园争创,促进学校依法自主发展。深化学校文化建设,大力宣传和弘扬普陀教育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效显著,1所学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26所学校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建立普陀教育文化广场,健全普陀教育的网、报、栏等媒体,形成普陀教育文化建设和素质教育成果宣传阵地。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建立了全区中小幼安全工作制度体系,学校安全教育和演练形成机制。开展两轮安全文明校创建,目前,全区安全文明校达到71家。探索推进学校、家庭、社区联动机制,校园周边治理不断加强,学校周边安全环境不断优化。

  (八)教育督导工作进一步强化

    成立区教育督导工作委员会,切实增强教育督导的针对性、专业性和权威性。修订《普陀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教育法规职责的规定与要求》,促进本区相关委办局、街道镇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完善人大、政协、督导部门、人民教育督察员多方联动教育督政工作模式。““十二五””期间,共对50家委办局、街道镇进行了教育综合督政。圆满完成国家教育部对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我区被国务院教育督导委运会认定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推进学校发展性督导。基本实现中小学校挂牌督导全覆盖。修订《普陀区中小学发展性督导评估指标》。开展中小学学生学业负担监测。完成《学校自主性评估机制的研究和实验》课题研究,基本形成学校外部督导评价和学校内部自主评价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尽管当前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与我区推进教育管理改革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密切关系,但是我区教育工作中还存在着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足、办学活力不够、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系不紧密等现象,这也反映了我们在理念、体制机制和管理能力等方面与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不相适应,对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沟通渠道、合作通道不够顺畅,政府缺位、越位、错位的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学校办学的积极性、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同时不同层级教育权责的交叉,管得过多、过细、过于简单,也制约了基层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创造性等。面对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对教育理念和发展方式带来的多方位冲击,面对社会各方面对教育公平与效益、教育质量与水平的高度关注和重视,我们必须适应教育形势的变化,积极破解这些难点问题,将教育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点,转化成为今后区域教育改革的着力点和增长点,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实现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更好地为区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围绕实现普陀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区、特色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目标,立足普陀教育实际和发展定位,以“互、联、网”办学思想和区域教育“三化一强”发展战略为引领,以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完善普陀教育管、办、评分离运行机制为路径,以构建新型学校治理体系、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为重点,扎实推进促公平、调结构、抓改革、转职能各项工作,办好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服务。

  (二)基本原则

    1.把握方向、坚定信念。推进区域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区情教情,自觉运用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战略思维、底线思维来思考问题、谋划思路、改进工作,打好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这场攻坚战,确保教育改革取得可预期成果,让教育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

    2.统筹兼顾、协同推进。要针对制约区域教育发展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多形式、多渠道综合施策,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有关环节的衔接,主动会商解决区域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改革。

    3.深化改革、重点突破。要以综合改革的思路破解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障碍,从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最期盼的事项改起,从各个部门、社会各界、师生员工拥有共识的环节改起,从制约教育公平、质量最突出的问题改起,全面促进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不断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确保教育改革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4.蹄疾步稳、务求实效。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胆子要大、步子要稳,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学校、师生创造的新鲜经验。要善于引进国外先进理念、经验和资源,以教育开放促进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不断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理清政府、学校、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建立多元主体的区域教育治理体系,形成政府依法宏观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监督的教育公共治理新格局。

    1.政府对区域教育宏观调控管理水平持续提升。简政放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教育经费投入稳步增长,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教育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不断完善,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基本形成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镇合力推进教育发展的协调共商机制和区人大、区政协、区人民教育督察员、督学“四位一体”督政模式。

    2.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整合社会资源,多元办学体制进一步完善,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协调发展。学校办学主体地位得到加强,权利责任明确,以规划引领学校自主发展的运行机制健全,基本形成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自主发展、内部治理结构健全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

   3.社会多元主体广泛参与和推动区域教育发展。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领域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教育决策接受社会监督、教育质量接受社会评价、教育成果接受社会检验。建立政府综合评价、学校自评、主体互评、社会参评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4+1”[1]评价模式,基本形成各类教育主体各司其责、协同推进改革发展的“管办评”制度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管理体制,促进政府职能转型升级

    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以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为突破口,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有序推进简政放权,优化管理方式,健全政校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高效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探索服务学校、教师和学生的新方式,切实发挥法规、规划、政策、标准对区域教育发展的引导和调控作用。

    1.创新管理机制,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建立健全教育综合改革组织领导体制机制。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区特色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健全区教育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部门定期会商通报机制、文件会签、跟踪督查评估等制度。促进部门联动,共同研究和制定涉及教育经费投入、教育资源建设、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绩效工资等方面的扶持性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区体教、文教、科教、医教、社教“五大结合”机制。营造关心支持教育综合改革的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参与改革,共同办好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

  (2)推行教育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制度。正确认识和处理“确权”、“分权”、“放权”和“让权”之间的关系,科学配置教育行政权力,充分发挥“权力清单”的“确权”作用,向学校和社会普遍告知,厘清政府和学校的权力边界。清理带有行政审批性质的事项,强化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的日常监管,加强相关人员培训,确保受理、审批和监管等工作有序开展。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让政府权力公开透明。全面梳理行政职责,建立健全行政责任清单,落实新修订《普陀区教育局机关“三定”方案》。梳理和完善教育公共服务清单,推进“教育智慧政务”建设。逐步建立权力边界清晰、权责匹配、相互制约、执行有力、接受监督的公共教育行政权力配置机制,促进教育行政效能提升。

   (3)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和专家咨询制度。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工作力度,依法依规保护学生、教师和学校合法利益,促进学校决策科学化、内部治理法治化,有效防范风险,切实提高依法治校水平。推进教育督导与执法有机联动的机制,探索教育领域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的具体途径、办法和模式,启动区教育重点工作督查平台的设计和建设,建立普陀教育督导与执法联动机制框架。

   (4)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建立中小学校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行为专项治理机制,加强教师兼职行为监管。完善“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问题处理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化教育招生收费信息公开,提升便民服务措施,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2.改进管理方式,提升行政履职效能

   (1)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使用和监管机制。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健全教育财政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完善各级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加强教育经费监管,进一步推进教育经费精细化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财务管理与绩效评价相结合的动态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结合教育综合改革要求,设立学校发展项目,为学校特色自主发展提供经费保障。

   (2)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要依据标准进行规范化管理,用标准加大投入、加强监督、加强约束,从根本上减少管理中的随意性。根据市“新五项标准”,加强学校建设、经费投入、教师编制、教育质量、仪器设施、专业教学等标准化建设。优化教育投入结构,促进教育经费向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教师发展核心能力培养上倾斜。

   (3)有序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以健全“一条主线、三个平台、五项机制” [2]为抓手,推动学校干部队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建立与之相配套的教师流动机制。深入推行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赋予校长更大的人事安排自主权,学校管理团队包括副校长在内由校长组建,保障学校管理层理念一致,沟通合作,提升管理效能和合力。突破政策瓶颈,择优选聘骨干教师。赋予学校在局部维修、设备采购等事权,调动学校办学积极性,加强下放事权的监督管理。试行部分事项报备制度,提高审批效率与服务水平。加强检查工作归口管理,整合、减少各种检查评估、评审、评比活动,给学校创造安心静心办学的环境。

     3.加强管理服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加强区域人口规模监测,建立入园入学适龄人口动态监测机制。积极应对入学高峰,将学校招生计划逐步落实到学校,鼓励和奖励学校挖潜招生,建立以学校备案为主、区域协商的招生计划制定模式,制定《普陀区教育局改革招生计划实施办法》。提高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覆盖率,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园入学需求。加强特殊教育,满足残疾儿童入园入学需求。

   (2)推进区域基础教育资源布局优化与调整。按照“一环一园十街镇”教育发展空间布局要求,推进桃浦、万里等主体功能区、人口集聚区教育资源布局与调整。加强石泉、长寿、长风等旧改地区教育资源的布局与调整。统筹安排和推进全区基础教育基础设施“新五项标准”达标建设。加强民办学校布局与优质民办教育资源引进,发挥民办学校在扩大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中的作用。按照市“新五项标准”,统筹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

   (3)探索区域教育资源多元供给机制。优化投资环境,简化审批程序,放宽准入条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教育项目建设,制定《普陀区教育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教育项目建设的意见》。完善教育公建配套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控详规划监控。创新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全区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协调发展。根据小学、初中、高中不同的入学高峰,合理调整各学段学校的办学规模,逐步形成以新建、改扩建、租赁、置换、购买服务等方式扩大教育资源供给的新机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多样化需求。

  (4)推进基础教育重点项目和公建配套同步建设项目。完成曹杨二中园区、同济二附中高中部、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学校改扩建项目。启动桃浦中学、铜川学校综合楼及地下车库、甘泉中学食堂及地下车库改扩建项目。完成长风生态区幼儿园、太平桥幼儿园、上理工附属学校公建配套同步建设项目。启动绿地世纪城学校、智富九年一贯制学校、桃浦科技智慧城学校等公建配套同步建设项目。推进校园大修与加固工程,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5)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区职业教育联动发展机制。加强政策引导、资源统筹,推进多元主体合作平台建设。加强区职教联盟内涵建设。探索建立本区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建立覆盖全产业链、跨行业、跨部门、辐射区域发展的调研预判机制、合作对接机制、课程联合开发机制、师资转型机制为主体的区域职业教育联动发展制度体系。以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与职业院校、行业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合作。研究制定区域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扶持性政策,加大政府对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经费扶持。深化产教融合,鼓励行业组织和企业构建产教合作平台举办或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

   (6)营造推进终身教育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各界主动参与、民间组织自主自治的终身教育社会化推进机制。完善终身学习推进员制度。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推动区域内各类终身教育机构的联系和协作,鼓励民非机构兴办老年教育、社区教育,探索建立既促进规范管理,又激励社会组织参与终身教育公益事业的体制机制。

  (二)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推动学校依法自主办学

    聚焦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改革创新,基于“一环一园十街镇”区域教育发展空间布局,以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为核心,通过教育管办评课题的试点和全面推进,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完善依法办学、自主发展、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健全学校自主发展的运行机制,促进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水平的提升。

     1.全面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改革

    坚持面向社会、整合资源、共建共享,发挥政府、社会、学校多元主体的功能与作用,在区域街镇联盟链、园区实验链、校际承办链、高校项目链、国际合作链“五链”合作机制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以环华师大优质教育资源圈、曹杨二中教育园区、10个街道镇教育联合体“一环一园十街镇”优质教育资源辐射网为载体的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改革。制定和实施《普陀区学区化集团化办学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组织领导体制。在“一环一园十街镇”区域教育空间布局框架下,探索形成以学区和教育集团配置人、财、物等教育资源的新机制,提高学区内、集团内优质教育资源的使用率和受益面,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再生,形成区域优质教育联动发展新格局。

    2.深化民办教育办学体制改革

    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主体多元、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引导民办学校依法办学、健康发展,完善民办学校政府补贴制度,探索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支持办学基础好、有特色的民办学校提升内涵,创建品牌。贯彻落实非营利民办中小学试点实施办法,研究制定给予非营利组织的优惠政策,启动区内民办中小学开展非营利制度试点。加强国际合作,探索创办国际学校。加强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的监管,发挥民办教育在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3.稳步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建设

    以章程建设为抓手,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在“一校一章程”的基础上修订形成学校章程2.0版,使学校章程成为建立新型政校关系的公法契约,对建立新型政校关系具有约束力。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以学校组织机构改革为突破口,探索建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学院制、中心制等组织架构,推进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设。完善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明确各利益相关者参与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议事规则与程序,依法明确、合理界定学校内部不同事务的决策权,完善校内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协调各方价值判断,吸纳多方面意见,提供外部资源支持。建立学校校务委员会的决策机制,制定学校校务委员会章程,形成《普陀区中小幼学校校务委员会建设实施办法》。理顺校务委员会与校务会议、教代会、家长委员会、社区教育委员会、专家顾问委员会等组织机构的关系,做到纵向协调、横向合作、信息互通。加强中小学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和完善校长负责制,加快推进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家长委员会建设,形成决策、实施、评估三者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相互合作的治理机制。

    4.加强学校规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估

    实行学校发展规划向教育督导部门的报备制度,引导学校根据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和区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的目标任务,制定切合学校实际和发展要求的发展规划。以学校发展规划为引领,促进学校不断完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内在机制。以学校发展规划为抓手,促进教育行政部门深入了解学校需求,真正成为学校发展的服务者,提供好服务菜单,让学校有自主选择的机会,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学校全面发展的作用。

     5.推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制度体系建设

    强化政府运用综合政策工具,如法律、规划、经费、标准、监测、评价、督导进行引导、调节和监督,逐步建立教育问责机制,制定《普陀区关于建立教育问责制度的若干意见》。既放权给学校,又加强事中监管和事后问责,既调动办学者办学的积极性,又使其在管学治校的过程中受到监督和约束,从而稳步、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把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成效作为评价学校领导管理水平、治校水平的重要内容,切实推动学校管理观念的转变。加强学校办学活动合法性的监管,完善保障学校依法办学的制度环境,提高学校管理的法制化水平。

     6.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建立区教育安全中心,统筹加强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确保中小学生安全上学放学、安心学习生活、健康成长进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和司法联动保护机制建设,有效预防未成年学生犯罪。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心发展困难学生的帮扶。坚持源头治理,认真解决师生关心的实际问题和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和完善教师申诉、学生申诉、学校安全事故依法调解等制度,健全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心理干预机制,切实抓好日常管理,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7.加强普陀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人文环境建设

    大力弘扬普陀教育精神,持续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加强思想宣传阵地建设和舆论引导,强化阵地意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引导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参与区域教育改革与发展。推进以学生发展为本文化、学校自主发展文化、开放融合文化为内核的学校文化建设,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和教育强区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为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加强多元教育评价,促进区域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聚焦“4+1”多元教育评价模式创新,进一步完善区域科学、公正、专业、权威的多元教育评价制度,健全政府、学校、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价体系。

     1.加强区域教育督导评估体制建设

    推进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健全和完善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决策、议事、协调的程序和机制。进一步深化区人大、区政协、人民教育督察员、督学多方联动的普陀教育督政模式。加强区教育督导机构人员配备,充实教育督导队伍力量。落实督学资格制度,健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推动“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创建,促进督学人员和督导工作专业化发展,完善督学、督政、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

     2.创新“三位一体”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模式

    加强区域教育综合督导、学校自主性发展评价、动态质量监测“三位一体”的学校发展性督导模式的研究与实践。选择各学段部分学校开展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推动区域教育进步、指导学校自主发展中的保障作用。试点学校发展性督导与绿色指标体系相整合的督导新方式。

    3.建立多元主体参与教育评价机制

    健全教育评价导向机制,探索构建具有区域特点的政府综评、学校自评、同行互评、社会参评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4+1”评价模式。加强“第三方”评估机构培育,试点推进委托专业研究机构、评估机构及其他组织开展教育评估和质量监测。强化专业组织评价功能,制定《普陀区学校教育的社会评价实施办法》。启动“普陀教育综合改革及现代化进程监测评价”和“普陀教育满意度测评”两项监测评估工作。制定《普陀区社会组织参与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家长、社会公众及组织参与教育督导的规程。推行区域教育督导结果向社会公示、公告制度,建立社会广泛参与的评估反馈机制。推行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管理等重要信息的年度公示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教育服务机构作用,加强教育中介组织管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4.切实发挥教育评价结果的激励与约束作用

    根据市教育督导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办法,完善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和限期整改制度,加大复查和问责力度,形成较为完备的“奖励”、“激励”、“问责”工作机制,促进学校主动承担提升学校效能和教育质量的责任,切实发挥教育评价结果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的激励作用。

    四、保障举措

    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更好地调动政府部门的积极性、激发每个学校的活力、发挥全社会的作用,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确保区域教育治理体系建设任务与目标的有效达成,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

    在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机制框架内,统筹安排和推进区域教育治理体系建设。通过教育综合改革,逐步确定较为完整和科学的制度安排,健全协调有效的教育组织体系,构建保证制度和组织体系灵活运行的机制,在教育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中,不断提升教育治理能力,不断化解区域教育发展中的矛盾与问题,不断提高教育治理的效率与水平。

  (二)加强理论研究,积极探索试点

    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区广大教育工作者面临的时代命题和必须完成的崭新课题。我们要在市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部署和指导下,自觉根据教育发展的自身规律和区域教育现代化的基本要求,积极参与 “管办评分离”市级课题研究,主动将研究成果应用于区域教育管理与服务的实践,努力探索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三)加强跟踪监测,总结改进提升

    将区域教育治理体系建设项目纳入区教育重点工作督查平台,加强工作项目目标管理,及时跟踪和督查项目的实施情况。结合课题研究和试点,组织开展区域教育治理体系重点项目实施情况专项调研。按照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评估指标要求,对本规划中各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中期督导评估。

  (四)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这既是提高教育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也是树立区教育系统良好形象的现实需要。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提振精气神,激发正能量。准确解读教育改革政策措施,理性分析教育改革焦点难点,提高宣传报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要发挥微博、微信、社交网络和移动多媒体等新媒体的独特优势,培育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生态。 

[1]、“4+1”——“4”,指政府综合评价、学校自评、主体互评、社会参评。其中,政府综评是指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进行发展性综合督导评价,学校自评指学校进行自主性发展评价,主体互评指学校及教育局各中心互相评价,社会参评指社会公众参与评价。“1”,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一条主线、三个平台、五项机制”——一条主线”,即以激活干部活力、提升干部领导力为主线,形成顶层设计、系统运作的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整体架构。“三个平台”,即后备干部“蓄水”平台;优秀干部“孵化”平台;领军校长“辐射”平台。“五大机制”,即改革选拔方式,实施岗位竞聘制;优化入职方式,实施上岗培训制;改革干部终身制,实施校长任期制;加强绩效考核方式、实施校级干部述职制;改革劳动分配制度,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实施校长职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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