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上海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普陀区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查处情况(已更新)

2019-12-23 来源: 上海普陀

2019年12月21日,上海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普陀区第九批生态环境问题2件(见附表)。我区高度重视,及时分办至相关部门、街道(镇)进行处理。

第9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已全部反馈,现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普陀区查处情况一览表

(第_9_    2019122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2019]-DX-083

长征镇金沙雅苑二期小区保洁人员直接在垃圾分类投放点旁进行垃圾分类,且清运不及时,导致垃圾分类投放点垃圾满溢,小区环境脏乱差。

长征镇

垃圾

现场未发现垃圾投放点满溢,保洁工在投放点旁分类可回收物,存在未及时清运的情况,影响周边环境。

部分属实

1、12月21日,物业已将零星垃圾全部清理,恢复环境整洁。

2、将垃圾分拣工作移入垃圾房进行。

3、垃圾分拣完毕后尽快用驳运车送到压缩站,频率约为一天一次。

4、督促物业对保洁人员加强教育,建立奖惩机制,如有违规操作将对保洁人员进行处罚。同时由居委会加强监管,定期巡查,避免回潮。

办结

2

[2019]-DX-085

普陀区环卫一分公司在华池路1525号连体楼两侧设置两座垃圾压缩站,距离居民楼分别不到10米和5米,其中西侧垃圾压缩站位于华池路27号,东侧垃圾压缩站位于与华池路15号一墙之隔的宝华城市之星小区内,为倾倒垃圾方便,在该围墙上开墙破门并在华池路15号楼下设置垃圾分捡点,恶臭、污水、压缩机运转及垃圾装卸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石泉路街道

垃圾

接上海市环保督察交办件后,区绿化市容局立即会同区房管局、城管执法局、石泉路街道、普环公司于12月22日上午赴现场联合调查处置。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华池路15、25号连体楼两侧的垃圾压缩站指的是宝华压缩站和华池路压缩站,均为建设项目配套环卫设施,属公益性质,服务于周边地区,由上海普环实业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和作业保洁。2、经测量,宝华压缩站距离华池路15号居民楼12米,华池路压缩站距离25号居民楼9.6米。均满足《小型压缩式生活垃圾收集站设置标准》中“与相邻建筑物的间距应大于5.0m”的要求。3、宝华城市之星小区与压缩站之间的通道门在小区规划时便已设置,并最终通过规划部门验收,不存在“在该围墙上开墙破门”的说法。4、宝华城市之星在小区内靠近华池路15号围墙处设置了小区内垃圾分类投放点,并安装了移动雨棚进行遮挡。5、宝华压缩站经现场查看,环境整洁,机器运作及垃圾装卸情况正常,无明显噪音产生。垃圾分类实施后,只负责居民干垃圾的收集运输,无恶臭,只有少量冲洗水,已接入污水管。

部分属实

1、经区房管局向宝华城市之星物业公司了解,小区内为推行垃圾分类,在业委会还没有成立的前提下,在该处地点临时搭建可移动的垃圾分类投放点,为了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也设置了可移动式雨棚,遮挡视线与气味。目前小区内也没有合适的地点进行移位,但物业表示,今后一定加强管理,保持整体环境整洁有序。2、要求普环公司继续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强化规范作业,确保垃圾站内外环境整洁有序;二是对作业后的场地和翻斗增加冲洗频次,防止异味产生;三是加强对压缩机的巡查保养,若发现部件老化,及时更换。四是垃圾装卸过程中做到轻拿轻放,文明操作,尽可能减少装卸过程中噪声对于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五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到人。

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