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庄春松等两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庄春松等两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居民区:

经社区(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

庄春松同志任长寿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

免去严锡树同志长寿路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职务。

特此通知。

 

 

长寿路街道办事处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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