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庄春松等两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居民区:
经社区(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
庄春松同志任长寿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
免去严锡树同志长寿路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职务。
特此通知。
长寿路街道办事处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