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湧同志获得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第六届“文明规范执法标兵”荣誉称号的通报
索引号:
SY425131487020170004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普城管执
〔2017〕
37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28日
类 型:
主动公开
来 源:
上海普陀
各科室、各中队:
2017年上半年,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展了第六届“文明规范执法标兵”评选活动,经过基层推荐、综合评议、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本局长寿路街道中队刘湧同志获得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第六届“文明规范执法标兵”荣誉称号。
刘湧同志在长寿路街道中队担任机动组组长,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总结了一系列的工作方法:一是创新工作思路,变“以罚代教”为“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刚柔并济、疏堵结合”对民生保障类的设摊行为进行规范;二是严格办案程序,变“重实体轻程序”为“实体与程序并重”保护了处罚对象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三是管理工作前置,变“事后处置”为“前置管理”,通过法律宣传、走访教育、各方协调等方法减少违法现象的发生。通过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刘湧工作小组在街面管控、执法办案等工作中受到了中队、街道领导的高度肯定,发挥了其业务骨干的示范作用。
希望刘湧同志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各科室、各中队干部队员向刘湧同志学习,牢记使命,尽职尽责,奋发有为,努力开创城管执法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特此通报。
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