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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何鹏飞、张建平同志临危不惧,见义勇为行为的通报

各科室分队:

随着大队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的深入开展,城管队员的思想觉悟、政治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文明执法、为民服务思想深入人心,队员中涌现了许多一心为民、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和好人好事。二分队队员何鹏飞、张建平两位同志路遇歹徒,为了维护社会安定,临危不惧,见义勇为,协助警察勇擒违法嫌疑人,体现了城管队员的良好风范。

2004年10月31日。二分队队员何鹏飞、张建平两位同志休息日途经金沙江路中江路路口,恰遇普陀区交巡警四中队警员在抓捕一名违法嫌疑人时遭遇反抗。两位同志见状后毫不犹豫即上前协助民警将违法嫌疑人制服,并在其身上收缴弹簧刀一把。做好事后两位同志即悄然离去,当时连姓名和单位名称都没留下,事后也未向单位领导和其他同志提起。直到普陀交巡警四中队的同志将感谢信寄到二分队时,大家才知道两位同志做了好人好事。

为了弘扬正气表彰先进,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发扬光大见义勇为,做好人好事不留名先进事迹的精神,推进大队市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经大队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通报表扬何鹏飞、张建平两位同志并奖励人民币各300元。

希望全体干部队员要向何鹏飞、张建平两位同志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奋斗目标,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建设,为建设一个新普陀,创建上海市文明城区作出新的贡献。

普陀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