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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政府: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财政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财力保障,着力提升行政制度建设质效,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带领全局加强法治意识。结合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全局学习研讨会等,学习研讨《2022年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等文件纳入全局干部法制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营造全局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制定2022年度领导干部学法应知应会清单,将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债务化解等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年度学习计划。重视执法力量培养,2022年我局有4名干部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并取得执法上岗证,进一步配齐配强专职财政执法人员。

党组书记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制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在年度述职报告中独立成段专题述法。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提高财政工作的合法合规性。

利用“5.15”政务公开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日期,集中向社会群众宣传以财经政策、“减税降费”等为主的各类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提高普法工作覆盖面,为财政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财力保障,公安分局2022年行政执法保障经费财政投入184509.48万元;司法局2022年行政执法保障经费财政投入5931.75万元;城管2022年行政执法保障经费财政投入6406.27万元。2022年1-11月区级国库收缴各类罚没收入9265.43万元。

二、主要做法

1、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要求。贯彻落实《上海市普陀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提升各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并结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操作流程,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

二是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申报、审核和批复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流程,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指导各预算主管部门在编报年度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实施。同时,合理控制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规模,除必须增加的成本类开支外,各预算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原则上不应超过上年规模。

三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公共管理平台的应用。2022年,选取50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政府购买服务模块下进行信息公开,较2021年35个公开项目增长42.86%。通过平台发布需求发布、购买结果、绩效评价等全过程项目信息,吸引市级影响力大、优质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入围竞争,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的质量。

2、着力提升行政制度建设质效

制定并落实相关文件。制定并落实《普陀区2022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2022年上海市普陀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定期制定《普陀区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普陀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最新的信息公开要求,并严格贯彻执行。

落实各项制度要求。按期提交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并依法公示。按期反馈落实“三项制度”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未产生行政处罚、重大执法决定等执法信息。按期反馈行政诉讼情况,2022年2月26日二审结案一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定书案号(2021)沪03行终679号;2022年9月28日再审结案一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定书案号(2022)沪行申338号,均未开庭,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按期反馈行政复议情况,2022年度未产生行政复议案件。

完善“一网通办”全方位服务体系。进一步排查完善网上“立即办理”入口工作,实现全程网办,进一步做好“两个免于提交”的落地工作,确保线上线下办理材料一致。进一步修订办事指南,完善办事流程,缩减办结时间,依法许可新增代理记账机构4家。根据我局业务特色,新增“行政事业单位租金减免”公共服务事项。全年累计备案达55家。

3、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落实会计监督。推动我区代理记账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对本区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许可证书的8家代理记账机构实施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机构1家;对本区3家行政事业单位及7家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会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问题抓紧整改。

二是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专业化服务水平。对6家代理企业2020年代理我区的296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检查,涉及采购金额约18473.66万元。

三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指导区级各部门(区级67家部门及330余家单位)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年度预决算。按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全面细化公开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基本支出;按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全面细化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年度预决算。截至11月底主动公开文件13件,主动公开率100%;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37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程序,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答复申请,2022年累计办结依申请公开信息5件。

二、存在不足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法治政府工作的创新性思考还不够到位;法治政府宣传教育的形式、内容还不够丰富,法治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中法治能力建设还需加强,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3年重点工作

(一)做好行政执法相关经费保障

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促进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贯彻,同时,加强对财政资金的数据跟踪,及时处理预警信息,完善监控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

一是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使用,从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环节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全过程管理,要求购买主体强化考核监督与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沟通,加强与区编办、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区政府购买服务领导小组成员的沟通协作,协调推进全区购买服务工作。三是结合市级目录变化及本区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本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四是加大宣教力度,坚持改革初衷,防范“负面清单”相关情况的出现。

(三)加强财政监督和业务指导

继续推进内控制度建设,提升深度和广度,以内控为抓手提高预算单位规范运行的能力,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建立事前参与和引导、事中跟踪和控制的监督模式,多角度全方位多渠道开展监督,拓宽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切实提高财会监督管理成效。加强财政业务指导,集中业务培训和常态化基层走访相结合,加强最新政策和工作要求的宣传辅导,促进提升基层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财政工作落实的质量和实效。

(四)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在历年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及时更新维护“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上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充分运用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与法律顾问一起,准确把握政府信息的适用范畴,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问题。

(五)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结合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利用机关宣传栏、微信群等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法等法律法规,加大依法行政的宣传力度,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全局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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