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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财政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

2017年03月24日 来源: 上海普陀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纪委的具体指导下,局党组带领全局干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财政改革发展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财金政策创新、预算管理改革、国有资产监管、绩效评价管理和财政信息公开等各项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逐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全区源头防腐创造条件。

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取得的显著成效,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他强调,做好2017年工作,重点要把握:一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要坚定不移做好工作;二是要克服“届末之年反腐败可以收官”的思想,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三是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利器,要敢于坚持原则,完善配套措施,推动问责制度落地生根;四是要积极稳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把握和工作衔接;五是各级纪委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为全党全社会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六是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换届工作的部署,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动摇,加强领导,严格把关,严肃纪律,确保换届工作正确方向。

1月23日至24日,上海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增强、切实践行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加强纪律建设,严格执行纪律,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要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纵深发展,以实际行动、实在成效,取信于民。

局党组认真学习中央和市委精神,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任务部署上来,现就我局2017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部署。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规治党;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市纪委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努力做到财政业务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两手抓、两手硬”,为全面完成财政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狠抓教育预防,筑牢思想防线

教育是基础,重点解决的是自律问题。全局干部要充分认识廉政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深对反腐倡廉的理性认识,进一步做到明辨是非,做到思想上更加清醒、政治上更加坚定、行动上更加坚决。

一是丰富廉政教育内容,注重教育的有机结合。把廉政教育与其它多种教育相结合,使反腐倡廉意识真正进入思想、触及灵魂。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相结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对标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不断看齐的过程中体现对党的绝对忠诚,体现职责使命和责任担当;与树立理想信念教育和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等工作相结合,深挖腐败行为产生的思想根源,使全局干部认清腐败对社会、对家庭、对个人的严重危害,通过深入剖析,真正给人以心灵的震撼和警醒;与权力观教育、法纪教育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总结权力运行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切实增强全局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

二是拓展廉政教育形式,注重教育的实际成效。要采取多种形式,多方位、多渠道广泛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使全局干部筑牢反腐败斗争的第一道防线。通过组织观看先进典型教育片、警示教育片、邀请专家讲座等,进行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通过开展廉政承诺、风险防控、岗位教育等,让全局干部了解自身岗位的廉政风险和廉政要求,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把住法律、纪律和规矩的“高压线”,划清公与私的“警戒线”;通过执行述职述廉、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和党员、非党同志结对互助等制度,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关心全局干部的健康成长,破除侥幸、攀比等不良心理,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作风建设,密切干群关系

加强作风建设,体现了党对干部的严管厚爱。全局干部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以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立规矩、正作风。

一是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要有群众观点,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多为人民着想,多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真心造福群众,以民生为重办好群众期待“舒心事”。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我们要坚持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与社会管理同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继续保持民生支出持续增长,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积极推进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促进社会公共服务普惠化、均等化。

二是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作为区级财政机关,我们身处基层,在工作中承担了上传下达的重要作用。近年来,财政改革力度不断加大,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革加快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正式编制,预算执行管理考核不断加强,公务卡改革深入推进等,这些财政政策的调整、改革的深化和管理要求的提高,都需要我们在吃透上情和联系沟通上下功夫,既要认真学习、充分领会上级精神,又要做好沟通解释,经常深入预算单位,将上级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及时地贯彻落实好,只有做好这些,才能使工作更接地气,才能不断把我们的事业推向前进,使各项工作成果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三是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加强生活作风建设。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我们要坚持从作风问题切入,立出标杆,以上率下,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针对“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查摆的问题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党风向上向好,以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机关干部只有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一身正气、洁身自好,才能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三)抓好制度执行,严明政治纪律

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健全制度、制度治本是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关键所在。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用纪律管住全体干部。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局党组要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突出“一把手”在落实主体责任中的关键作用,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始终按照“四个亲自”要求,带好班子、管好队伍,让党组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局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发挥好助手作用,协助局党组共同推进财政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与本局部门职责、工作流程等管理制度的制定,加强对全局干部职责履行和权力行使的监督检查,加大推进“两个分工”落实的力度,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和责任部门,努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门分工的落实。

二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调以制度治党,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调监督管理,细化党员干部管理。支部要进一步摆正位置,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高度重视全局干部思想建设,把准干部思想脉搏,做到一手抓从严管理,一手抓思想建设,要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党员干部,引导全局坚定理想、坚定信念,强化定力、强化意志,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发挥源头治腐职能

财政深刻介入国家治理的各个方面,要充分发挥财政体制改革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履行财政反腐倡廉的源头治理职能。

一是进一步完善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全面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区相关实施办法,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认真落实国家和市、区有关加强公务支出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对差旅、会议、活动等消费性支出严格把关,继续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最大程度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提取和使用,促使公务支出更加规范和透明。

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区级部门预算项目库管理新模式,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不断扩大绩效管理覆盖面,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在预算资金分配中的应用力度;正式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从2017年起将编制范围由区本级扩大到所有预算部门,指导各预算部门按要求编制本部门综合财务报告,根据编准编实的要求,同步加强资产清查和和核实等工作,全面、准确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改革,将政府购买服务与行政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和社会组织改革相结合,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坚决防止一边花钱购买服务、一边通过财政拨款养人办事“两头占”的现象发生,加快实现由“养人”向“养事”转变,切实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根据市级部署,逐步构建统一、公开、透明的政府购买服务公共管理平台,进一步吸引优质承接主体参与社区治理,不断提升服务能级及效率;加强绩效管理及结果应用,引入专业第三方评估机构,实行规范化绩效评价,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信息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改革,将超标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不用的各类资产纳入“公物仓”进行集中管理,拟从梳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屋资产入手,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为本区“公物仓”建设起好步、开好局。

三是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在做好政府预决算、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基础上,完善和细化公开财政管理制度、财政专项支出、政府采购信息、绩效评价信息、国有资产信息和政府购买服务等九个重点领域的财政信息。

四是深化财政信息化建设。深入完善“金财工程”等现有平台,建设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探索建立财政扶持资金绩效分析系统等,综合分析处理各类财税数据,进一步提高信息采集和数据处理质量,发挥大数据在“多平台共享、零距离沟通”上的积极作用。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对于腐败问题要始终保持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惩;要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自觉用党纪党规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坚决不触碰纪律底线;要以对工作的责任心、对人民的感恩心和对权力的敬畏心,在各自的岗位上用好财、管好财,为维护财政形象、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普陀区财政局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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