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普陀区财政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

  201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纪委的具体指导下,局党组带领全局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财政改革发展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预算管理改革、国有资产监管、绩效评价管理、财政信息公开和内控制度建设等各项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逐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全区源头防腐创造条件。

  今年1月12日至14日,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出席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就做好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4项重点要求,即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常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党内监督。

  1月19日至20日,上海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召开,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韩正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清醒认识本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责必问。要严字当头正风肃纪惩腐,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底线,有违必处;八项规定是铁律,有违必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有案必查;常规性制度是保障,有禁必止。

  2月5日,区纪委九届五次全会举行,区委书记张国洪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强调越是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越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明确职责,勇于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守纪律讲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查纠“四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

  局党组认真学习中央、市委和区委精神,现就我局2015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部署。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市纪委和区纪委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继续改进干部队伍作风;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努力做到财政业务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两手抓、两手硬”,为全面完成财政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深化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坚持学习教育先行,学习教育固本,始终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为中心组学习、科室学习的重要目标任务,进一步形成“大宣教”格局,营造财政廉政文化建设良好氛围。

  一是开展学习育廉活动。在廉政教育月、学习型机关建设、支部生活、集中培训等各类活动中,组织全局干部按照要求学,重点学习中纪委、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结合工作学,学习财政工作有关法律规章制度,准确理解各项规定,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意识;联系问题学,结合学习工作生活中不解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学习,提高思想水平,增强道德观念;带着兴趣学,选读文化素养类书籍,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开展教育促廉活动。通过组织观看先进典型教育片、警示教育片、邀请专家讲座等,进行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通过开展廉政承诺、风险防控、岗位教育等,让全局干部了解自身岗位的廉政风险和廉政要求,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把住法律、纪律和规矩的“高压线”,划清公与私的“警戒线”;通过执行述职述廉、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和党员、非党同志结对互助等制度,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关心全局干部的健康成长,破除侥幸、攀比等不良心理,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二)贯彻八项规定,防止“四风”反弹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突出问题,要在“常”字上下功夫,常抓不懈、抓出习惯、抓出常态;要在“长”字上花力气,建立和完善制度,按制度办事,追求长效。

  一是形成作风建设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在思想上,要认识到“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机关干部改进作风的第一步,是共产党人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要自觉培养能够提升人生品味、有益身心健康、有助工作开展的文化情趣。尤其是年轻干部,要以自我完善为标准,在健康的生活中端正价值取向、校正行为准则,承担起事业重任。在行动上,不折不扣地执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带头改进调查研究和会风文风、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和公款旅游行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等,把要求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之中,摆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使各项工作都能付诸实践、见诸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守纪律、讲规矩,抓好各项制度的执行。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依法治国、依规治党要求,党员干部要切实履行党员义务,接受党规党纪刚性约束,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地位,以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立规矩、正作风。局《会议管理办法》要求各科室每月将近阶段准备召开的会议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整合后统筹安排;局《保密工作制度》规定所有涉密文件必须集中统一处理,平时各科室应由专人负责做好收集工作;局《各类休假制度实施细则》对各类休假的审批权限和时限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要强化对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及监督检查,全局干部要切实增强组织观念,坚决纠正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引导,做好传帮带,让他们从进入干部队伍起,就知道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养成遵规守纪的好习惯。

  (三)强化责任担当,规范权力运行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全局的工作,仅靠党组抓不行,仅靠纪检组抓也不行,要发挥好中层干部的作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通过提醒谈话、报告工作、督察督办等方式,推动形成全局纵向一体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链,呈现全局动手一起抓的工作局面。

  一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局党组要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突出“一把手”在落实主体责任中的关键作用,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始终按照“四个亲自”要求,带好班子、管好队伍,让党组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局领导班子要自觉增强“党政合一、一岗双责”意识,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根据工作分工抓好分管科室的反腐倡廉工作;科室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科室分工》的要求,确保完成各项牵头和协办工作。

  二要加强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纪检监察工作新情况,进一步梳理、评估财政业务和行政管理权力,摸清权力底数,完善岗责体系,明确防控责任和措施,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有效控制自由裁量权,努力构建权责清晰、风险明确、措施有力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

  三要建立健全有效监督机制。权力不受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全局干部应自觉接受监督,认同监督就是提醒、爱护和帮助,切实提高监督的有效性。首先,坚持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认真落实《党组会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等决策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其次,健全党内民主监督机制,通过党务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双评”工作(民主评议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等方式,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实现党内事务人人监督。第三,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按照“两高、两少、两尊重”(高度透明、高效服务,少审批、少收费,尊重市场规律、尊重群众创造)的要求清理行政审批权力,公开审批流程,提高审批透明度,压缩自由裁量权,对审批权力集中的岗位要分解权力、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四)改革管理体制,加强惩防体系建设

  2015年是全面深化财政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财政深刻介入国家治理的各个方面,要充分发挥财政改革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履行财政反腐倡廉的源头治理职能。

  一是进一步严格依法理财。全面落实新《预算法》,将学习宣传新《预算法》作为财政“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对全局干部及全区财务人员开展新《预算法》业务培训,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强化规则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预算编制和执行、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制度办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进一步完善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全面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区相关实施办法,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认真落实国家和市、区有关加强公务支出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坚持“三公”经费只增不减,严格控制差旅、会议、活动等消费性支出,加强对预算执行特别是重大支出项目的跟踪管理和考核力度,不断强化预算约束。

  三是进一步深化政府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重点将预算金额较大的民生项目纳入财政预算评审,逐步建立“未经评审项目不纳入预算项目库、未纳入项目库项目不安排预算”的项目支出管理机制;逐步提高区级预算部门编报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资金比例,切实提高预算绩效评价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单一账户体系和公务卡推广到镇级预算单位;正式推行政府采购信息管理二期平台,实现政府采购招投标电子化操作;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凡适合市场化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原则上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与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四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细化政府预算信息公开内容,政府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试行推进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到“类”级科目;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所有涉及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单位)均应公开预决算,并按功能分类全部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深化“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各预算部门在公开本部门预决算的同时,一并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的预决算,并进一步公开“三公”经费决算中的出国团组等明细情况。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比任何时候都更加紧迫、严峻、复杂和艰巨。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各级政府严惩腐败,敢打老虎、勤拍苍蝇的坚定决心,自觉树立自省、自警、自重的意识;要坚持党的领导,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以对工作的责任心、对人民的感恩心和对权力的敬畏心,在各自的岗位上用好财、管好财,为维护财政形象、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普陀区财政局

  2015年3月17日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