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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财政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纪委的具体指导下,局党组带领全局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财政改革发展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财金政策创新、预算管理改革、国有资产监管、绩效评价管理和财政信息公开等各项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逐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全区源头防腐创造条件。

  1月12日,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出席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规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习近平就做好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5项重点要求,一是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二是坚持坚持再坚持,把作风建设抓到底;三是实现不敢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四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五是标本兼治,净化政治生态。

  会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在上海分会场强调,要全面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管党治党、管权治吏,切实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形成上海党风廉政建设和良好政治生态的新局面。

  局党组认真学习中央和市委精神,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任务部署上来,现就我局2016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部署。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努力做到财政业务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两手抓、两手硬”,为全面完成财政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加强廉政教育,养成思想自觉

  教育是基础,重点解决的是自律问题。全局干部要充分认识廉政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深对反腐倡廉的理性认识,进一步做到明辨是非,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

  一是多管齐下,注重结合。把廉政教育与其它多种教育相结合,使反腐倡廉意识真正进入思想、触及灵魂。与树立理想信念教育和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等工作相结合,深挖腐败行为产生的思想根源,使全局干部认清腐败对社会、对家庭、对个人的严重危害,通过深入剖析,真正给人以心灵的震撼和警醒;与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切实增强全局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与权力观教育、法纪教育相结合,总结权力运行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与进一步深化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相结合,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二是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要采取多种形式,多方位、多渠道广泛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使全局干部筑牢反腐败斗争的第一道防线。通过组织观看先进典型教育片、警示教育片、邀请专家讲座等,进行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通过开展廉政承诺、风险防控、岗位教育等,让全局干部了解自身岗位的廉政风险和廉政要求,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把住法律、纪律和规矩的“高压线”,划清公与私的“警戒线”;通过执行述职述廉、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和党员、非党同志结对互助等制度,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关心全局干部的健康成长,破除侥幸、攀比等不良心理,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作风建设,养成行动自觉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坚持再坚持,把作风建设抓到底,并将其作为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五项重点工作之一。全局干部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以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立规矩、正作风。

  一是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加强良好学风建设。首先要热爱学习,有学习的欲望。其次,要勤奋努力,要有刻苦精神。第三要理论联系实际。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应用,要能够解决实际问题。要解决实际问题,就要紧密联系自身工作,缺什么就要努力增补什么,打下扎实的理论知识基础,并运用于实际工作。对于我局干部来说,就是要认真学好财政金融业务知识,提高我们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现在是信息爆炸的时代,每四年人类的知识总量要爆炸一倍,不努力学习就要落伍,难以担当重任。

  二是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要有群众观点,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多为人民着想,多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真心造福群众,以民生为重办好群众期待“舒心事”。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我们要坚持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与社会管理同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民生支出比重,不断增加民生工程投入,积极推进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促进社会公共服务普惠化、均等化。

  三是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作为区级财政机关,我们身处基层,在工作中承担了上传下达的重要作用,这也要求我们在吃透上情和了解下情上下功夫,既要认真学习、充分领会上级精神,将上级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及时地贯彻落实好,又要全面深入地了解下情,经常深入企业相对人、预算单位等服务对象中,了解他们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摸清他们对财政金融工作的要求,只有做好这些,才能使工作更接地气,才能不断把我们的事业推向前进,使各项工作成果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四是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加强生活作风建设。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现在经济发展了,综合国力增强了,但是艰苦奋斗的传统不能丢,勤俭节约的风气还要继续发扬。机关干部只有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一身正气、洁身自好,才能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日常生活中,要管住自己的心,不起贪欲;管住自己的手,不乱伸手;管住自己的嘴,不乱吃、不乱说;管住自己的脚,不去不该去的地方,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

  (三)抓好制度执行,养成纪律自觉

  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健全制度、制度治本是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关键所在。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狠抓执纪监督,用纪律管住全体干部。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局党组要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突出“一把手”在落实主体责任中的关键作用,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始终按照“四个亲自”要求,带好班子、管好队伍,让党组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局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发挥好助手作用,协助局党组共同推进财政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与本局部门职责、工作流程等管理制度的制定,加强对全局干部职责履行和权力行使的监督检查,加大推进“两个分工”落实的力度,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和责任部门,努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门分工的落实。

  二是严格执行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反对腐败,永远在路上,不能有丝毫放松。要坚持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管党治党、管权治吏。全局要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以“六项纪律”为尺子,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真正使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使党纪党规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要坚持执行“提醒谈话”制度,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谈话人数不得少于科室总人数的30%,要求做到谈话有记录,交流要深入,沟通有成效;要认真执行述职述廉制度,机关干部每年要向组织报告个人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接受群众评议。全局干部要切实增强组织观念,坚决纠正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发挥源头治腐职能

  财政深刻介入国家治理的各个方面,要充分发挥财政体制改革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履行财政反腐倡廉的源头治理职能。

  一是进一步完善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全面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区相关实施办法,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认真落实国家和市、区有关加强公务支出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对差旅、会议、活动等消费性支出严格把关,加强对预算执行特别是重大支出项目的跟踪管理和考核力度,不断强化预算约束。

  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重点将预算金额较大的民生项目、中期预算试点项目纳入财政预算评审,逐步建立起“未经评审项目不纳入预算项目库、未纳入项目库项目不安排预算”的项目支出管理机制;执行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夯实财政会计管理基础,健全政府会计体系;扩大财政专项资金政策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范围,逐步建立起以绩效为导向的管理体系;全区20万以上的货物、服务类和50万以上的工程类项目采购全部进入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实行电子采购,20万以下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由采购单位实行内部比价、自行操作或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党政会议定点采购,规定所有预算单位的会议(一类会议除外)必须到经过公开招投标确认的会议场所举行;支持各部门按有关规定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从部门预算或者经批准的专项资金等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与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三是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将部门预决算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并进一步细化到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深化“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各预算部门在公开本部门预决算的同时,一并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的预决算,并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对预决算公开过程中社会关切的问题,规范整改、完善制度。

  四是深化财政信息化建设。深入完善“金财工程”等现有平台,建设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探索建立财政扶持资金绩效分析系统等,综合分析处理各类财税数据,进一步提高信息采集和数据处理质量,发挥大数据在“多平台共享、零距离沟通”上的积极作用。

  我们要充分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对于腐败问题要始终保持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惩;要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自觉用党纪党规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坚决不触碰纪律底线;要以对工作的责任心、对人民的感恩心和对权力的敬畏心,在各自的岗位上用好财、管好财,为维护财政形象、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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