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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普陀区社区基金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街道、镇:

  根据《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社区基金会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沪民社基〔2015〕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基金会管理,规范社区基金会运作,制定《普陀区社区基金会管理办法(试行)》,并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普陀区分局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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