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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普陀区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政府: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普陀区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提高依法行政职能水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保障民政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本区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核心力量

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点工作,专题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法治工作任务,确保层层落实法治责任,贯彻落实法治会议精神,做到细化工作要点,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法治建设规划推进。对涉及重大政策、重大决定、工作规划等法治相关内容,均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切实加强党对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二)坚持领导干部带头,积极学法用法

坚持提升我局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水平,严格落实2022年普陀区管干部线上考学,进一步夯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知识,精细制定《2022年区民政局领导干部学法应知应会清单》,将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纳入中心组重要内容,于局党组会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学法内容、学法措施及学法标准,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用法精准化、执法规范化。

二、主要做法

(一)健全依法行政体系建设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上海市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2022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普陀区民政局认真严格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工作任务,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确保执法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做好全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培训及使用工作。二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配合市司法局等部门开展涉及由民政局引发和参与制定的计划生育内容的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照清理范围和重点,将清理结果及时上报。三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聘请博和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以及重要工作事项,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今年出具合同审查意见50余份,切实提升了我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四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制度,不断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

(二)深化社会组织管理职能

一是加强“零距离.益加盟”党建品牌建设。将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关口,以“树品牌、抓队伍、强基础”的工作思路,通过“1+10”即区社联会党委和街镇社联会党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工作枢纽,强化“零距离.益加盟”品牌驱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凝聚行业领域人才和资源,畅通沟通渠道,促进合作交流。通过公益沙龙、以会代训、教育培训等形式,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二是优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按照市、区两级推进互联网+政务、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有序开展“一网通办”网上登记审批工作,加强服务指导,提升网办等级,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零跑动”。严格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就成立登记实行提交可行性报告论证、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等流程,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落实做好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背景核查和资格审查。强化社会组织自律自治,实行社会组织事项告知承诺、捐资承诺制度。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社区社会组织“1+1”文件要求,通过降低开办资金、放宽场地条件等,推动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依法登记。三是完善社会组织服务支持体系。助力社会组织复工复产,缓解社会组织运营困难;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根据2022年度上海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工作要求,做好推荐目录申报指导,完成我区13个社会组织推荐目录初审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宣传和品牌培树工作。鼓励社会组织通过报刊杂志、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和宣传。四是完成社会组织2021年度检查工作。制定《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区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1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的通知》,协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开展年检指导。委托第三方审计公司对抽取的90个社会组织进行财务审计。今年,全区社会组织年检应检数831家,检应检数854个,参检数781个,完成率91%,年检合格率90%。

(三)加强基层政权引导机制  

一是完善居村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指导相关街道完成6个延期换届居委会的选举工作,完善基层组织架构,并指导各街镇做好社区工作者的常态化培训工作,加大对突发事件预防、应对的培训力度,推动居村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二是发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引导作用。根据《关于做好本区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街镇、居村修订、完善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充分发掘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以及腐朽落后文化侵蚀,涵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会同区司法局,推荐新杨村村规民约及相关典型案例报送区委政法委,作为汇编素材。

(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违规问题监管;开展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督促我区所有社会服务机构进行自查,把非营利监管检查事项纳入年检抽查重点审计内容,牢固树立非营利法人的宗旨形象,提升社会公信力。继续推进今年我区“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对纳入2022年“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对象,分类采取撤销登记、注销登记和限期整改等措施,不断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二是协同开展打击整治殡葬代理服务单位非法违法活动专项行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按照市民政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化新时代上海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配合市民政执法大队联合开展2022年度“执法为民”打击整治殡葬代理服务单位非法违法活动专项行动,有效解决殡葬代理服务行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整治非法违法殡仪服务、违规代理单位,以执法带普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事中事后监管。三是落实非营利培训机构“双减”专项行动。按照区校外培训机构联席会议要求,加强与区教育局等部门的工作协同联动、信息互通共享,统筹做好非营利民办培训机构审批登记、监督管理、违规查处、信用共享,形成综合治理合力。依法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名称核准、成立登记等审批工作。

(五)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解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制度,高度重视信访和群众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民政重点领域信访不稳定因素和舆情隐患排查调处,综合运用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法制教育、心理疏导、困难帮扶等方式,及时化解和有效管控社会矛盾风险,最大限度发挥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整体作用。截止至2022年10月底,我局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共计73件,其中,一般件59件,来信查办件2件,来访交办件1件,表扬类11件;国家信访信息系统(纳入考核)共受理40件,均按期办结,按期办结率100%,办理联系率97.44%,平均办理时间11天22小时,信访满意率100%,网上信访公开答复率100%。

(六)优化政法政务服务

进一步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拓展内容、简化流程、优化渠道,致力于让群众“办事不再难”。至2022年10月底,区民政局已在一网通办平台新增“隔离点医学观察证明开具”、“长护险评估结果推送”、“老年助餐缴费”、“老年助餐申请”和“老年助餐优惠申请”等5项自管公服,目前,公共服务事项共29项,其中自管公服29项,中心城区排名第三,“好差评”全区排名第二。据“免申即享”“一件事”等工作要求,对“办事指南”进行修订工作,同时新增“入住养老机构申请”、“老年助餐一件事”,配合区医保局完成”长护险服务一件事”,打通数据壁垒,配合大数据中心完成“婚前保健服务一件事”数据共享工作,为群众更好地提供“一站式”的公共服务。

(七)推进法治培训工作

一是推动本单位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民法典》亮点及侵权责任编解读两场线上培训会议,针对合同编、婚姻家庭编等新增条款和亮点内容,结合现实案例深入解读,加深对《民法典》的细致理解。二是积极鼓励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民政从业人员共13人参加2022年行政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培训班,目前已全员通过执法证考试,确保稳步提高我局执法队伍的能力素质和执法水平。三是召开预警网络工作线上培训会。结合非法社会组织打击整治,召开预警网络工作线上培训会,为打非工作赋能增效,强化预警信息报送,建立快速反应通道和途径,增强预警责任意识,共有区、街镇和居(村)委会信息员170余人参加线上培训,切实强化了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建设。

(八)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一是多形式普法宣传。结合“八五普法”要求,结合上海法治节、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通过购买服务、举办民政文化活动等方式,开展民政法治宣传,举办“靠谱慈善行 助力同心圆”普陀慈善周系列活动,提升居民群众对民政法治的认识。二是加强社会组织宣传和品牌培树工作。鼓励社会组织通过报刊杂志、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和宣传。大力宣传社会组织优秀典型和先进经验,培育一批组织健全、自律规范、作用突出的示范型社会组织品牌。三是开展“一网通办”宣传月活动。今年是“一网通办”改革的第四年,定位为“用户体验年”,区民政局通过全区10个街镇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为窗口,总结回顾“一网通办”改革历程,以“用户视角”宣传改革成效。

三、存在不足

2022年,我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部分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局法律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较少,理论储备不足,用法技能不熟,工作开展存在路径依赖,以旧办法应对新工作,运用新型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发展、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执法队伍力量较弱。目前通过执法证考试的人员还未全部正式取得执法证件,相关执法设备配备尚且不够齐全,执法体系还需进一步优化健全;三是普法宣传创新手段不足。在当前疫情防控的时代背景下,线下普法活动的“老套路”收效愈发式微,如何在经费有限、基础不足的条件下,利用新科技、新手法、新平台拓宽普法赛道是我局面临的新考验。

四、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专项理论研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引导全体领导干部和法治工作人员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开展民政工作,常态化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在民政工作中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积极运用法治方式,努力提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能力。

二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我局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相关任务责任到人,鼓励局机关及各事业单位行政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及资格考试,充实检查人员数量,加强专业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边干边学,以干促学,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同时,要发挥局法律顾问职能,发挥专业团队优势,在重大决策、重要合同签订前充分征求和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避免发生法律风险。

三是丰富普法宣传活动形式。要结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宣传周、国际禁毒日、安全生产月以及其他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跟进时代的新风尚,不断拓宽普法宣传途径、平台和载体,提高普法的精确度,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是进一步加强基层自治。督促各街镇精心组织、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居民议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对完善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过程中出现的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推广,切实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依法有序发展。

五是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充分应用年报和年度检查机制,强化责令整改,完善整改评定意见反馈机制,以闭环监管将年检工作做细做实。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等级评估率,按照“应评尽评”的原则,加强等级评估宣传动员;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参考兄弟区县做法,给予分级奖励扶持政策;结合信用信息平台预警,聚焦养老、教育等重点领域,配合业务主管单位,依法加强对民办养老院、非营利民办培训机构的检查执法。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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