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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区民政局依法行政报告

2016年12月2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区政府:

  2016年,区民政局按照两个条例和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要求,紧紧围绕区中心工作,结合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要求,在加强对我区社会组织建设上下功夫。从社区需求出发,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社区和民生。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年检和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完善综合监管体系,稳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结合全区民政重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有力推进了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基本情况

  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上海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截止到2016年12月15日,在我区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636个,其中社会团体12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12个。2016年截止到目前新成立登记社会组织101个,其中社团2各,民非99个;变更登记社团11个、民非54个;注销登记社团2个,民非5个。把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与创新社区治理相结合,以社区需求为导向,完善服务支持体系,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加强培育孵化园地建设,落实培育扶持政策,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开展2015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和专项检查,引导社会组织加强信息公开。对长期不开展活动的名存实亡社会组织进行清理。按照“五分离、五规范”要求,完成6个区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一批试点工作。全区三级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基础建设、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加快推进上海市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应用。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信用建设,促进社会组织自律自治。通过依法规范登记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全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民政局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与全局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坚持把依法行政与开展民政普法教育相结合,与机关效能建设、行风建设、软环境治理相结合,与促进全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相结合。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形成我局行政负责人认真抓,执法人员具体落实的良好局面,推动了工作有效落实。

  (二)突出改革重点,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016年,结合市委、区委深入贯彻落实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要求,区民政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有序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

  1、推进登记管理制度改革

  (1)稳妥推进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一批试点工作。普陀区纳入第一批脱钩试点的社会团体共6个,在6月24日召开的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部署脱钩相关工作,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为组长、副区长为副组长的脱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普陀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一批试点方案》。8月2日,召开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试点单位脱钩专项工作会议,明确具体要求和步骤,现场指导涉及脱钩的党建、人员任职、资产财务、政府购买服务、外事工作等问题。目前,6个试点单位已经根据“一会一方案”、“五分离、五规范”要求完成脱钩。

  (2)有序推进日常登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按照上海市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要求,开展《慈善法》宣传和慈善组织认定与登记工作。通过降低开办资金门槛(最低可放宽至3万元)、放宽场地条件等,鼓励社区类社会组织落地发展。同时严把登记审批关,对申请成立社会组织采取前期约谈、可行性报告论证、局长会议审议等流程。通过社会组织年检动员会,开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宣传。利用年检盖章、变更登记等方式,加快存量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换证工作。普陀区应换证社会组织540个,其中社团124个,民非416个。目前共完成换证388个,完成率为71.8%,其中社团72个,民非316个。

  (3)按照“应建尽建”原则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根据《普陀区关于集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协助开展对未建党组织社会组织的覆盖工作。对于暂不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开展党的工作。把党建情况作为新成立登记申请提交材料,确保新成立登记的、具备组建条件的社会组织同步建立党组织。以信息化手段,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基本信息排摸和录入,共同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库建设。

  2、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1)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一是制定和落实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关于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普委办〔2015〕9号),制定《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本区社区社会组织的若干意见(试行)》(普社建联办〔2016〕1号),切实加大力度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开展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宣传和申报工作,保障社会组织依法享受财税优惠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如推选社会组织负责人评选“上海市三八红旗手”、推荐5位社会组织女性负责人参加“普陀区第五期女性人才开发(创新发展)专题培训班、推荐培养新阶层代表人士等。

  二是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政策。根据市里《建立上海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推荐目录(试行)》中的条件要求,目前普陀区共有359个社会组织在推荐目录中,其中社团27个,民非332个。普陀区在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中,通过创新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把社会组织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承接主体,引导社会组织积极有序参与。

  三是全面推动社区基金会建设。自去年率先在全市实现街镇社区基金会全覆盖以来,各街镇社区基金会充分发挥跨界融合的平台优势,广泛凝聚社会资源,有序拓展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创新,服务民生和社区建设。据初步统计,社区基金会已经资助开展的项目共有109个,项目金额达976万多元,主要涉及社区养老服务、助残帮困、失独关爱、矛盾调处、业主自治、法律援助、文体活动、社区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社区普遍反应良好。

  (2)完善服务支持体系。一是推进全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园区、平台和基地建设,通过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集聚带动,鼓励社会组织扎根社区、服务社区,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区社会组织孵化园区去年11月份正式开园,由第三方社会组织运营管理。培育孵化对象主要为支持型、枢纽型社会组织,以及在社会治理、社会公益事务等领域有发展潜力、辐射影响力和社区急需的社会组织,目前已经培育入驻20多家社会组织。街道、镇社会组织孵化园地建设态势良好,如长寿邻里中心、曹杨乐活家园、真如社会组织孵化馆,长征、宜川、桃浦社会组织孵化中心也已建成运营等。

  二是加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全区共建立社会组织服务中心11个,包括1个区层面和10个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实现全区全覆盖。其中街道、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中获得规范化建设评估等级5A的2个,4A的1个,3A的4个,3A以上等级率为70%。按照普委办〔2015〕9号文件要求,中心聘用人员纳入社区工作者保障体系,枢纽式服务经费得到进一步保障。11月份,根据市社团局要求,开展了10个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专项评估工作,指导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完善服务功能,提升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枢纽式管理。

  三是举办供需对接、公益伙伴日活动。5月,以“伙伴同心 公益同行”为主题,践行第六届“上海公益伙伴日”活动“公益进社区”的理念,举行普陀区“同心家园”建设项目对接暨2016年“普陀公益伙伴日”活动。区相关部门、各街镇、社会组织、捐赠企业代表、社区居民代表、志愿者等600余人参加活动,全区10个街镇社区基金会、知名企业、100余家区内外社会组织现场展示、对接洽谈。整个活动创新采用“互联网+公益”直播方式,网络点击率达到222.7万次。10月下旬,延续5月份“普陀公益伙伴日”首秀的良好氛围,把以“慈善同心 公益同行”为主题的第六届“上海市公益伙伴日”普陀专场活动引向深入。充分激发企业、社会组织、公益力量聚焦普陀公益慈善事业的热情,在三天公益伙伴日期间,10个街镇纷纷举办公益项目对接、慈善捐赠义卖、公益课堂、公益集市、公益论坛、公益嘉年华、公益大舞台等丰富多彩社区公益活动。公益伙伴们携手并进,同心同行,传扬公益理念,共筑健康公益生态。

  3、完善综合监管体系

  (1)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充分发挥普陀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在今年6月底召开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加强行业协会脱钩工作、直接登记社会组织管理等工作协调,协力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参与社区治理工作。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参与社会组织重大会议,预警排摸社会组织涉外、重大活动信息等。按照《关于开展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沪民社团〔2016〕3号)要求,会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我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就内部治理机制、财政性资金使用、财务资产管理、政社职能分离等四方面内容开展自查自纠。

  (3)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和专项检查。大力推行年检和年报公示双轨并行制度。组织召开年检专题会议,开展网上年检操作培训,做好网上填报咨询服务。按照10%抽检方式,抽取40家社会组织,委托上咨会计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普陀区2015年度年检应检数504个,最终完成填报463个,完成率91.9%;合格407个,合格率80.8%,基本合格53个,占10.5%,不合格44个,占8.7%。

  (4)推进规范化建设评估和信用建设。通过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加强宣传动员,举办2016年度规范化建设评估培训会,邀请市评估专家对申报流程、规范建设评估指标解读等方面进行培训指导,推动兄弟街镇社会组织之间现场观摩、交流分享,提升参评率和达标率。借助登记指导、年检、规范化建设评估契机,加强社会组织自律诚信建设与引导。完善良好、失信信用信息记录,推进信用等级成果在政府购买服务、评优评先中的运用,促进社会组织自律自治。根据信用等级系统统计,截至到目前,普陀区B等以上社会组织576个,其中A等以上281个。

  4、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和宣传

  区民政局通过网络、报刊、公众号等多元化的媒体介质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媒体包括“上海社会组织网”、“上海普陀民政”网站和《新普陀报》等网站,以及“普陀公益汇”微信公众号。通过“上海社会组织网”动态发布社会组织各类登记的审批状态,及时更新便民服务指南,提供办理事项告知单和相关表式的下载、所在辖区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和地图查询等。网站内容还包含普陀社会组织发展的最新报道、政务要闻、社会组织动态和社会关注信息,以及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查询。通过《新普陀报》发布社会组织成立、注销登记公告、证章遗失公告及年度检查公告。同时,积极通过《中国社会组织》、《上海社会组织》杂志等大力宣传社会组织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的优秀案例和先进经验。2016年9月,普陀区被中国社会报评为“社会组织宣传基地”,普陀区民政局2015、2016年度被中国社会报评为“社会组织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三)严格规范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为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机制,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区民政局反复就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要求进行讨论,并征求市局的意见,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理由、适用情形、自由裁量具体要求进一步界定;并按照区政府要求,依照社团、民非登记管理条例,编制和完善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单,接受社会监督,有效控制和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

  2、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工作

  明确行政执法人员,推进上海市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应用。梳理更新预警信息员队伍,开展2016年度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工作培训,进一步夯实三级预警网络工作基础。完善综合监管平台预警信息录入,运用预警网络查违打非,及时发现非法、违法组织信息,并把相关信息通报给610、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年检不合格及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名存实亡)社会组织进行梳理和归类,并逐步清理“黑名单”和名存实亡社会组织。通过街道、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及时了解社会组织实际情况,填报《普陀区社会组织情况上报表》,为处置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提供相关证据。

  三、存在不足

  随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和深化,成立社会组织数量增多,发起人动机、背景复杂,区民政局在登记管理中面临更多风险,相关工作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组织管理和发展的政策法规不断完善,但需要进一步细化操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二是对社会组织存在“重登记、轻监管”的现象,在宽进严管的新形势下,要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工作。三是社会组织执法队伍的能力建设和整体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综合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工作,仍然需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意见指导,形成事中事后监管合力。

  四、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区民政局要按照中央、市关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要求,对社会组织进行依法登记管理,把握住工作底线,加快培育扶持,抓好信息公开,加强综合监管。

  (一)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

  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46号文的精神,进一步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严格登记审查,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责任;加强部门协同,落实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活动的管理;推进社会团体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从严规范公务员在社会组织中兼职,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等,等。贯彻落实《慈善法》,依法开展慈善组织认定和监督管理。完成存量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登记证书换发工作。

  (二)完善社会组织服务支持体系建设

  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建设,按照社会组织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保障社会组织数量稳步增长。举办“公益伙伴日”和供需对接活动,整合社会资源,促进跨界合作,传播公益慈善理念。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深化社会组织枢纽式服务管理。

  (三)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建设

  完善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等工作协调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社会组织自律自治,推动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和民主机制。加大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和引导社会组织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力度,加大“名存实亡”社会组织处罚力度,夯实预警网络基础建设,完善社会组织监督反应机制。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实、措施有力、管理规范,保障社会组织健康持续发展。

  (四)推动社区发展基金会规范运作

  强化政策、人力、筹资、项目、财务等系统培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和自律自治,促进社区基金会规范运作。进一步明确社区基金会的角色定位,规范内部治理;进一步提升资金筹集和项目运作能力;进一步加强社区基金会运作专业人才培养。借助社区代表大会和社区委员会,梳理社区需求,增强社区基金会影响力。

  (五)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队伍建设,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组织、服务社区的能力。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社区实践带教,开展业务培训,加强社会组织服务人员能力建设。联合条线相关行业指导部门,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社会组织开展专业培训等。发挥社会组织园区及街镇孵化园地的集聚品牌效应,注重培育一批品牌社会组织和优秀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增强我区社会组织影响力。

  普陀区民政局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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