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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普陀区民政局依法行政报告

区政府:

2017年,区民政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6〕46号)和沪委发〔2017〕5号文精神,按照两个条例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新规定,紧紧围绕区中心工作,结合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要求,在加强对我区社会组织建设上下功夫。从社区需求出发,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社区和民生。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年检和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完善综合监管体系,稳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结合全区民政重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有力推进了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基本情况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上海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截止到2017年12月底,在我区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725个,其中社会团体12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02个。2017年新成立登记社会组织82个,其中社团3个,民非79个。把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与创新社区治理相结合,以社区需求为导向,完善服务支持体系,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加强培育孵化园地建设,落实培育扶持政策,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开展2016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和专项检查,引导社会组织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开展名存实亡社会组织专项清理工作,有序做好社会组织执法工作,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按照“五分离、五规范”要求,完成10个区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二批试点工作。全区三级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基础建设、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加快推进上海市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应用。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信用建设,促进社会组织自律自治。通过依法规范登记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全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民政局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与全局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坚持把依法行政与开展民政普法教育相结合,与机关效能建设、行风建设、软环境治理相结合,与促进全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相结合。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形成我局行政负责人认真抓,执法人员具体落实的良好局面,推动了工作有效落实。

(二)突出改革重点,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017年,结合市委、区委深入贯彻落实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要求,区民政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有序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

1、推进登记管理制度改革

(1)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二批试点工作。普陀区纳入第二批脱钩试点的社会团体共10个。6月27日,上海市召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一批试点总结暨第二批脱钩试点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按照《上海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二批试点总体方案》要求,区领导部署了我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相关工作,制定普陀区第二批试点总体方案。7月14日、9月6日分别召开了我区第二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两次推进会,通报脱钩工作“五分离、五规范”具体要求和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难点问题,确保按时完成脱钩任务。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已脱钩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公示的通知》要求,组织第一批、第二批已脱钩的单位在“信用中国综合公示系统”和“上海社会组织网”进行涉企收费公示。

(2)有序推进日常登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按照上海市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要求,开展《慈善法》宣传和慈善组织认定与登记工作。通过降低开办资金门槛(最低可放宽至3万元)、放宽场地条件等,鼓励社区类社会组织落地发展。同时严把登记审批关,对申请成立社会组织采取前期约谈、可行性报告论证、局长会议审议等流程。通过社会组织年检动员会,开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宣传。利用年检盖章、变更登记等方式,加快存量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换证工作。普陀区应换证社会组织540个,其中社团124个,民非416个。截止12月底,共完成换证540个,完成率为100%。

(3)按照“应建尽建”原则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根据《普陀区关于集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协助开展对未建党组织社会组织的覆盖工作。对于暂不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开展党的工作。把党建情况作为新成立登记申请提交材料,确保新成立登记的、具备组建条件的社会组织同步建立党组织。以信息化手段,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基本信息排摸和录入,共同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库建设。

2、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1)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一是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贯彻落实中央两办46号文和上海社会组织2017年5号文要求,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开展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领工作,保障社会组织依法享受财税优惠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要求,开展辖区社会组织民主党派人员情况、作用发挥等排摸统计工作;组织动员辖区优秀社会组织参与第三届上海市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3个社会组织获得“上海市先进社会组织”称号;组织11个社会组织参加2017年普陀区“创业星”选拔计划,上海鹰喙公益事业服务中心的“桃浦镇困境未成年人心理干预”项目获得二等奖。

二是全面推动社区基金会建设。我区自率先在全市实现街道、镇社区基金会全覆盖以来,各街道、镇社区基金会充分发挥跨界融合的平台优势,广泛凝聚社会资源,有序拓展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创新,服务民生和社区建设。2016年以来,社区基金会资助项目共114个,项目金额达895.6万元,主要涉及社区养老服务、助残帮困、失独关爱、矛盾调处、业主自治、法律援助、文体活动、社区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社区普遍反应良好。2017年据初步统计,各街镇社区基金会陆续资助开展项目102个,项目金额达891万元。

(2)完善服务支持体系。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园区建设。区社会组织孵化园园区自2016年正式委托第三方管理运营,目前已经培育孵化20多个社会组织,主要为支持型、枢纽型社会组织,以及在社会治理、社会公益事务等领域有发展潜力、辐射影响力和社区急需的社会组织。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要求,委托第三方对园区进行运营管理并开展绩效评估,不断提升孵化园区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园区辐射全区作用。同时街镇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态势良好,长寿社会组织公益促进中心、宜川社会组织孵化中心、长征镇社会组织孵化场地等相继新建投入使用,为进一步满足社会组织场地扶持、落地社区等方面创造了条件。

二是加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目前,普陀区10个街镇已经全部成立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按照区委《关于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普委办〔2015〕9号)要求,加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中心聘用人员纳入社区工作者保障体系,枢纽式服务经费得到进一步保障。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枢纽式服务管理优势,加强党建引领,携手街镇社区基金会,完善服务支持保障,搭建社区供需对接平台,在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另外,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引领,推动街镇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目前长寿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于去年率先成立,其他街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成立工作正在推进中。

三是举办供需对接、公益伙伴日活动。大力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联合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会组织联合会等,通过多样形式,搭建社区供需对接和公益服务平台。在第七届“上海公益伙伴日”期间,普陀区作为本届伙伴日分会场之一,围绕“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各街镇、社会组织、社区和居民共同打造九月全区热益的“公益伙伴月”。发挥“公益四进”的效应,倡导“人人公益、处处公益、随手公益、快乐公益”的公益生活方式,深入挖掘公益伙伴月活动的展示、对接、宣传功能,整合公益资源,健全公益服务支持体系,发掘并培养更多公益事业上的伙伴,实现“伙伴携手、跨界合作、治理创新”。各街镇在九月期间携手辖区社会组织,陆续开展了慈善法主题宣传、公益集市、互动体验、公益项目创投、供需对接、公益便民服务、慈善义卖、公益演出等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

3、完善综合监管体系

(1)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一是建立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并已经召开两次全体会议,明确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协力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参与社区治理工作。制定加强社会团体监督管理的方案,开展社会团体自查自纠和监督管理工作。联合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对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社会团体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就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政社职能的分离、内部治理的规范等方面内容开展调查整改,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行为,促进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建立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保障脱钩试点工作有序、按时完成。

(2)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和专项检查。严把年检关,大力推行年检和年报公示双轨并行制度。组织召开年检专题会议,开展网上年检操作培训和网上填报咨询指导,推动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公开。按照10%抽检方式,抽取60家社会组织,委托上咨会计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普陀区2016年度年检应检数589个,最终完成填报544个,完成率92.4%;年检合格460个,合格率78.1%;基本合格80个,占13.6%,不合格49个,占8.3%。

(3)推进规范化建设评估和信用建设。借助登记指导、年检、规范化建设评估契机,加强社会组织自律诚信建设与引导。完善良好、失信信用信息记录,推进信用等级成果在政府购买服务、评优评先中的运用,逐步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自律与诚信的长效机制。根据信用等级系统统计,截至到12月底,普陀区B等以上社会组织657个,其中A等以上276个。

4、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和宣传

区民政局通过网络、报刊、公众号等多元化的媒体介质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媒体包括“上海社会组织网”、“上海普陀民政”网站和《新普陀报》等网站,以及“普陀公益汇”微信公众号。通过“上海社会组织网”动态发布社会组织各类登记的审批状态,及时更新便民服务指南,提供办理事项告知单和相关表式的下载、所在辖区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和地图查询等。网站内容还包含普陀社会组织发展的最新报道、政务要闻、社会组织动态和社会关注信息,以及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查询。通过《新普陀报》发布社会组织成立、注销登记公告、证章遗失公告及年度检查公告。积极通过《中国社会组织》、《上海社会组织》杂志等大力宣传社会组织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的优秀案例和先进经验。同时,鼓励社会组织通过报刊杂志、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和宣传,2017年截止到12月底,普陀区社会组织共上报信息1799条,采集1496条。联合相关部门搭建社会组织宣传展示平台,如普陀区社会工作党委联合社会组织打造“普星工坊”,充分依托区域化党建工作平台,聚焦社会组织人才建设。定期通过深入采访、微信(“普星工坊”微信公众号)和杂志宣传的方式,展示社会组织领军人物风采。

(三)严格规范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为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机制,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区民政局反复就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要求进行讨论,并征求市局的意见,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理由、适用情形、自由裁量具体要求进一步界定;依照社团、民非登记管理条例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接受社会监督,有效控制和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

2、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工作

明确行政执法人员,推进上海市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应用。梳理更新预警信息员队伍,开展2017年度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工作培训,进一步夯实三级预警网络工作基础。完善综合监管平台预警信息录入,运用预警网络查违打非,及时发现非法、违法组织信息,并把相关信息通报给610、公安、工商等部门。

3、开展名存实亡社会组织专项清理工作

按照市局开展名存实亡社会组织专项清理的工作要求,我区今年对9家社会组织依法启动撤销程序,逐步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一是明确清理范围。按照本次专项清理工作要求,连续2年以上(含2年)无故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即为名存实亡。根据此特征,共梳理名存实亡社会组织37个。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本次专项工作以问题为导向,着重聚焦养老、教育领域的社会组织清理,并结合2014年度、2015年度的年检结论,对9家社会组织依法启动撤销程序。三是证据梳理收集。派两名执法人员按照登记住所地址现场勘查、拍照取证。经现场勘查,9家社会组织均在原登记住所地址已找不到社会组织名称门牌等信息,经询问周边商铺,均无人听说该社会组织;电话联系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按照原始档案的留存号码,手机或座机均已联系不上;向9家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发函征询处置意见;查阅档案,将近几年的《责令限期办理年检通知书》《责令整改通知书》等进行收集。分类整理证据资料后,在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开始网上执法流程办理。现已进行到情况调查终结阶段。预计整个执法流程到明年初完成。

4、配合清理规范非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

一是对有办学许可的培训机构(俗称“有照有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积极与教育部门沟通,对在办学行为上不规范的机构,听取教育部门的意见,核定相应的年检结论并督促整改、规范。二是对无办学许可的机构(俗称”有照无证”),涉嫌开展招生考试科目及延伸学科教学、超业务范围经营的,依法集中开展整治。三是开展分类指导、联合执法。对有照有证的机构,涉及虚假广告、设点未备案、收费不规范等问题,根据专项工作组统一要求,民政部门确保协调管道畅通,建立沟通反馈机制,将处理意见纳入年检重要判定依据,并记入信用信息记录;对有照无证的机构,在做好复核的基础上,与教育部门会商分析,由民政部门发出整改并督促,对拒不整改的单位,会同教育部门联合执法;对规范工作中教育部门分配来的定性为违规办学的单位,经复核查实确有问题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年检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结论,并限定时间督促完成整改。对情节较轻、社会不良影响较小且配合整改的,判定为基本合格;情节严重、社会不良影响较大或是不配合整改,继续从事违规办学活动的,判定为不合格,并坚决查处。同时,要求所有整改机构签署承诺书,社团局做好证据材料的收集,按照上海市社会组织日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填写包括上海市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谈话表在内的各类表格,并做好存档工作。

三、存在不足

随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和深化,成立社会组织数量增多,发起人动机、背景复杂,区民政局在登记管理中面临更多风险,相关工作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组织管理和发展的政策法规不断完善,但需要进一步细化操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二是对社会组织存在“重登记、轻监管”的现象,在宽进严管的新形势下,要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工作。三是社会组织执法队伍的能力建设和整体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综合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工作,仍然需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意见指导;严格登记审查和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严格社会组织管理与监督,形成事中事后监管合力。

四、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区民政局要按照中央、市关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要求,对社会组织进行依法登记管理,把握住工作底线,加快培育扶持,抓好信息公开,加强综合监管。

(一)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两办46号文和上海社会组织2017年5号文要求,继续推进直接登记和双重管理并行的登记管理制度,广泛听取相关部门意见,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二是严格登记审查,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社会组织发起人、拟任负责人资格审查,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责任,强化对主要负责人任职条件和任用程序的监督管理,根据情况开展法定代表人约谈制度。三是协同相关部门,加强风险评估、预警和处置,落实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活动的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行政执法。四是贯彻落实《慈善法》,依法开展慈善组织认定、登记工作,并依法加强慈善组织监督管理。

(二)完善社会组织服务支持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园地建设,推动区、街镇孵化园地在政策、资金、项目等形成联动辐射效应,鼓励社会组织落地社区、服务社区;支持社会组织能力和品牌建设,提升社会组织数量和质量。二是搭建形式多样的供需对接平台,举办普陀公益伙伴日相关活动,整合社会资源,促进跨界合作,传播公益慈善理念。三是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制定并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积极落实国家对社会组织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联合财政、税务部门,积极改进和落实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税收优惠制度等政策。四是深化社会组织枢纽式服务管理,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活力,提升服务政府、服社会组织、服务社区“三服务”功能。五是推动“1+10”区、街镇社会组织联合会建设,打造社会组织沟通交流、整合资源、协会共赢的服务平台。

(三)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建设

通过年检、重大事项报告、走访等形式,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提高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评估参与积极性和覆盖率,强化社会组织自律自治,推动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和民主机制;推动等级评估在政府购买服务、评优评先等方面的成果运用。二是加大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力度,特别是慈善组织、社区基金会信息公开,规范和引导社会组织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三是加大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力度,加强梳理、走访,集中清理一批名存实亡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建设,夯实预警网络队伍基础,开展预警工作培训指导,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应用,完善社会组织监督反应机制。

(四)推动社区基金会规范运作发展

强化对社区基金会在政策、人力、筹资、项目、财务等系统培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和自律自治,促进社区基金会规范运作。进一步明确社区基金会的角色定位,规范内部治理,加强社区基金会财务、项目等信息公开,提升公信力。进一步提升资金筹集和项目运作能力,推进社区基金会品牌影响力建设,通过广泛发动社区居民参与、设计项目吸引企业资助、推动设立专项基金、联动公募基金会、公益众筹等方式,不断提升影响力,拓宽筹资渠道。进一步扩大社区公益项目受益面和辐射带动效应,通过社区基金会平台,探索打造社区资源和服务民生的融合平台,激发社区活动,引导社区多元主体齐参与,实现社区自治共治。进一步加强社区基金会运作专业人才培养。

(五)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队伍建设,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中心在业务指导、能力培训、资源整合、监督预警等方面的服务效能。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社区实践带教,开展登记、预警网络、信息宣传等业务培训,加强社会组织服务人员能力建设。联合条线相关行业指导部门,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社会组织开展专业培训,推动社会组织行业领域人才培养。发挥社会组织园区及街镇孵化园地的集聚品牌效应,注重培育一批品牌社会组织和优秀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增强我区社会组织影响力。


普陀区民政局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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