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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普陀区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政府: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要求,现将普陀区司法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2021年,普陀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市司法局、区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全区工作大局,自觉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统筹推进、重点突破,为普陀区建设“创新发展活力区、美好生活品质区”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全面依法治区统筹推进

通过区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法治建设专题攻坚克难培训、区管干部在线考学等多种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关键少数”法治意识。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制作《普陀区法治建设工作指导手册》,印发《法治普陀建设规划(2021-2025年)》《普陀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为““十四五””期间法治普陀建设工作指明方向。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督察整改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制定《上海市普陀区法治督察工作办法》,首次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内容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调研,聚焦基层法治建设开展区级专项法治督察,有力补齐法治建设短板。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年度述职,完善区级机关、各街镇法治建设考核办法。积极组织开展法治示范街镇创建。制作《普陀区法治建设工作指导手册》,提高依法治区工作知晓度、参与度。加大课题案例申报指导,共向市局申报12个课题,5个课题被立项,立项数量在全市各区中位列第一。区检察院蒲公英未成年人社会培育中心被确定为全市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年度重点项目。

(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效显著

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全市率先成立区行政复议局,设立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及综合监督科,自8月1日起实现全区行政复议集中管辖,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统一应诉。聚焦办案质量,精心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截至11月底,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87件;审结行政复议395件(含2020年结转60件)。加强听证和现场调查力度,搭建当事人与行政机关沟通平台。定期召开行政复议委员会案审会,提升复议案件审理质量;加强行政争议化解,在审结的案件中,调解终止206件,矛盾化解率达52.2%。针对复议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今年以来共制发复议建议书7份,化解21起道路交通管理纠纷。组织召开区法治政府创建推进会,完成创建材料报送。目前,我区已获得本市推荐参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

(三)行政应诉工作高效高质

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截至11月底,共新收行政诉讼案件229件,共办结173件;印发《2020年普陀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报告》,强化日常工作指导,着力推动全区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全区各行政机关负责人累计出庭应诉119次,其中副区长出庭应诉2次,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开展庭审、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4场。做好区域重大工程法律保障工作,配合房管、人民法院等部门,做好房屋征收、强制执行等法律事务协调,定期组织“法律沙龙”活动。

(四)行政执法综合监督规范有序

联合组成专项检查组,开展行政处罚执法案卷评查,做好执法证办理工作。前三季度共审核各单位新办、换证、注销等执法证办理申请660件,发放执法证531张。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培训,持续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2021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相关执法单位、街镇继续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有序推进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充分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专业优势,为区政府重大协议提供法律保障,安排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事项198件,汇编行政复议典型案例13件,代理银宫基地诉讼案件99件,共审核区政府各类协议52件。

(五)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升级

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总结,开展全国和市级普法工作先进表彰推荐,印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我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启动“八五”普法实施。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暨2021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本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指导督促全区58个部门单位编制完成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统一向社会公示,开展年度“十大优秀重点普法项目”评选。加强法治文化品牌建设,推荐真如公园宪法宣传广场等9个阵地申报第三批上海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会同区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组织开展第三十三届宪法宣传周暨“12.4”国家宪法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党史中的法治故事、第六届“同心法韵”法治公益广告大赛、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优化营商环境等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长征镇象源丽都居民区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五)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常态长效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 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水平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普陀区司法局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任务分工方案》,先后8次组织开展培训,共250余人次参加;与区公安分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信息共通、共商、共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动”机制。通过“三所联动”调解矛盾纠纷案件302起,成功化解274起。贯彻“防激化、促和谐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指导司法所和调委会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16轮。1-11月,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8684起,调解成功8338起,调解成功率96.02%,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3558份。推动诉源治理,联合区人民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成立区法院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指导各司法所为辖区内孤寡老人、中小学、旧区改造基地、农村(社区)上门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完成第四届人民调解协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协会班子成员。

(六)重点人群监管帮扶精准有力

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成立普陀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和社区矫正管理局。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对接联动,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建党100周年、第四届进博会等重大节点安保工作,持续开展疫情和风险隐患滚动排查,落实日常管控措施,确保“四个不发生”。深化“减假暂”专项清查和扫黑除恶常态化,切实保障法律执行严肃性和规范性;规范开展教育矫正工作,积极推行“按需施矫”工作模式,成立“心怿站”区级心理矫正工作室,个案心理咨询29人次,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各类专题教育21场580余人次。开展执法责任制建设年活动,社区矫正对象手机移动监管率达97%,手机APP点名率在99%以上。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目前,全区社区矫正对象零再犯。积极创建“智慧矫正中心”。贯彻落实《安置帮教实施细则》,强化精准帮扶帮教,组织“大手牵小手”关爱行动,帮扶帮困“两类对象”300余人次。组织市级“非遗”技能之“艺圃”工作坊项目培训、“职导心航”就业促进项目。

(七)公共法律服务能级稳步提升

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出台《普陀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今年完成4家,累计完成29家公共法律服务客厅建设。提升行政审批及行政许可网办率,共归集行政许可及行政给付办件数1062件,其中网办件1009件,网办率为95.01%。完成本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年度检查考核材料审核和备案工作。办理各类投诉、举报、线索案件75件,举办律师高级合伙人培训班。修订《普陀区加快发展专业服务业实施意见》,实现精准招商,截止10月底,共引进7家企业和10家律师事务所,完成区税856.5万元,预计到12月底能完成招商引资下达的区税942万元目标任务。1-10月律师业区税(仅指增值税)2394万元,同比增长 39.84%。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广度。截至11月底,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26件,同比持平(2020年1-11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28件)。接待来访咨询群众9517人,接答“12348”法律咨询专线电话12295个。进一步健全农民工法援绿色通道。1-11月,法援中心“朱雪芹外来务工法律援助工作室”共接待农民工劳动纠纷咨询4487人,承办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172件,帮助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358万元。加强公证员执业行为的考核管理,常态开展各类公益公证服务,不断提升公证业务服务水平。截至11月底,共办理各类公证9994件。

(八)全区司法鉴定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全区司法鉴定机构累计受理鉴定委托3.5万件,鉴定业务创收7500万元。开展经常性行业监督检查,严格依法处理投诉,建立疑难案件讨论制度,实现一案一总结,办案质量不断提升。截至11月30日,累计处理司法鉴定类投诉、复议诉讼、信访件及线索件285件,办结率100%。高标准完成教育学习、谈心谈话、自查自纠、全面清查、开门治理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各项任务。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管理,开展走访调研,对区内鉴定机构和136名鉴定人年度执业情况进行考评,组织相关技能大比武。会同市局开展上半年鉴定行业质量评查活动。向鉴定机构出具了5份整改意见书,2份建议书,会同司鉴院研究完善司法鉴定质量管理相关规定。

(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

开展局党委中心组“首学制度”、政治轮训等政治教育26次,组织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警示教育6次,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观看宣传片等英模教育8次。梳理“6+N顽瘴痼疾”表现形式13个,全部完成整治。开展谈心谈话233人次,对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行专项自查、重点轮训;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办理移交线索14件;排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2件;倒查涉黑涉恶线索5件;评查重点社区矫正案件815件,筛查减假暂案件375件,依法纠正1件;对干部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股等情况进行智能化排查。建立12项制度,推进7项“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开展公证、律师、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十)系统自身建设不断增强

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举办党委中心组学习15次,主要领导作专题党课,举办主题宣讲,开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学习讲话精神、践行初心使命”主题党日活动,组织“节日里的党史学习教育”、青年学党史、党史中的法治故事等活动。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召开“3+X”专题会,落实责任制签约,完善廉政风险滚动排查防控,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规范做好支部新建、转入、换届和党员发展工作,举办区律师行业党校培训班、律师行业庆祝建党100周年文艺汇演等活动。今年提拔干部3人,职级晋升2人,交流干部18人,选派干部挂职锻炼3人,举办各类培训70余场、1600余人次。有序做好区十一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制定《普陀区司法局信访工作流程管理规定》,推动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

二、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区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立足新发展阶段,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切实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普陀区建设“创新发展活力区,美好生活品质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精心谋划部署,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区

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办公室会议,制发2022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法治建设规划落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深化书面述法、专题述法、处级干部行政考学等工作,抓好区级机关、街镇法治建设考核工作。持续完善区级法治督察工作体系,依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调研,促进全区各单位法治建设责任压紧压实。持续发挥法治建设示范街镇创建示范引领作用,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加强法治建设工作调查研究及法治建设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

(二)注重规范建设,提升复议案件审理质量

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制定各类行政复议工作规范,优化区行政复议局职能和人员配置,推动办案场所标准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委员会建设,完成行政复议委员会换届工作。梳理总结全区行政复议案件情况,制发全区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报告和专项报告。加强复议案件审查和矛盾化解工作力度,积极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编纂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全区法制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做好全区法治服务保障工作。

(三)完善流程机制,提高行政应诉能力

通过建章立制,夯实和健全行政应诉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提高行政机关在应诉答辩、参与庭审、履行判决等方面工作规范程度。加强出庭应诉工作指导,提升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加强与各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的沟通指导,通过定期通报、专案专报等形式,压实各单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推动全区继续保持较高的出庭应诉率。探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绩效考核机制,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既出庭,又出声,发挥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参与行政诉讼调解,切实化解行政矛盾中的积极作用。探索将应诉、旁听、点评“三合一”活动纳入考核范畴。鼓励支持执法部门发挥好“三合一”活动法治培训教育的功能,提升执法干部队伍执法水平。

(四)聚焦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实施意见(2021-2025)》,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探索法治政府建设常态化、制度化的操作机制;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权事项下沉街镇,提高街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按照要求进一步落实涉及区级单位的告知承诺证明事项,有序推进清理证明事项工作;进一步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的优势,全面介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助推区域依法行政工作。

(五)加大普法宣传,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力度,制定出台区、街镇两级党政领导干部学法应知应会清单;大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在全区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七进”活动;不断强化媒体普法科技支撑,发挥互联网媒体平台受众多、流量大、传播广的优势,鼓励引导法治专题类短视频创作和法治公益网游开发运营;不断加强法治文化品牌建设。不断丰富发展法治文化艺术作品形式,推动每个街镇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阵地;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坚持自治、共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健全完善村规民约等基层社会治理规范体系。

(六)优化服务供给,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发挥好政策激励作用,吸引更多优秀律所及律师团队入驻我区,推进律师业良性高效发展;强化日常监管措施,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督促律师依法依规专职执业;完善律师调解工作机制,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更为有效的方法和途径;推进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在新增网格化片区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客厅;进一步完善“一网通办”办事指南及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不断提升“一网通办”跑0次事项比例、网办率以及全程网办率。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监管,妥善办理司法鉴定行业投诉、复议诉讼及信访件。加强党对公证工作和公证队伍建设的领导,教育引导公证队伍依法依规诚信执业,探索建立公证各环节质量控制机制和常态化的疑难公证集体讨论讲评制度。积极推进家事、涉老公证服务品牌示范机构建设。

(七)加强联动联调,优化新时代司法所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 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水平的意见》,全面提升司法所干部履职能力。继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联动工作体系,探索实行调解程序前置试点,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加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一总四分三联”运行体系。鼓励和支持社会名人、法律专业人、调解能人以及其他专业人员和机构设立调解组织,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八)坚持长效监管,筑牢重点人群管控体系

建立健全区社区矫正委员会运行机制;固化疫情防控和安保常态长效机制,全力做好冬奥会、党的二十大、第五届进博会等重大节点安保工作;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完善常态化运行机制。积极推行“按需施矫”工作模式,有序开展适应性帮扶、心理矫正项目。深化“四项机制”,协同解决安置帮教对象疑难问题,加强衔接帮扶。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督导检查,有效促进合作沟通,规范开展各项工作。指导选派民警党支部、新航社工站做好日常管理、考核督导等工作,提升民警执法能力和社工专业化服务水平。

(九)坚持政治引领,加强党的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完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加强意识形态引导。指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深化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以律师行业党建引领发展“四大工程”为抓手,探索具有普陀特色的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党建品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责协同”机制,强化压力传导,延伸执纪监督。加强干部培养,完善队伍结构,增强法治专业本领,提升干部“人靠谱(普)、事办妥(陀)”的精气神。


普陀区司法局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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