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

时间:2019-03-29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7年,推进员额制改革,完成第三批法官入额,推进从法官助理中遴选初任法官;入额法官108人,法官员额占比31.2%,队伍结构优化。完善审判权力运行,优化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理顺各审判组织间权责关系,规范合议庭评议,改革裁判文书签署机制。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院庭长办理案件11368件,占法官办案总数的27.44%。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实行审判委员会、院庭长、审管办多层管理。健全法官职业保障机制,成立维权领导小组和维权办公室,加大与公安普陀分局在隐患联合排查、突发事件应对、庭审安全防范等方面协调力度,保障法官人身安全。(王万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