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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出新版禁烟标识 ( 2022年11月02日 )

市人大常委会已通过《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条例》)修正案,并于2022年10月28日起正式施行。电子烟被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即全市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及部分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包括电子烟)。这是《条例》实施12周年之际的又一新举措,也意味着社会共治的无烟城市建设又迈出重要一步。

电子烟问世以来,迅速在全球流行。数据显示,各国电子烟使用率呈现逐年增长趋势,尤其青少年人群的电子烟使用率增长更为明显。电子烟对健康的危害,受到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使用电子烟可增加心血管疾病和肺部疾病的发病风险。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是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生效后,大陆地区首部省级人大颁布的控烟地方法规。2017年3月1日《条例》修订后生效实施,实现室内全面禁烟,世界卫生组织授予上海市人民政府“世界无烟日奖”。如今,《条例》再次修订,将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为进一步打造社会共治的无烟城市完善法律支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