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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部法律援助法开始实施,国家立法给弱势者维权撑腰 ( 2022年01月07日 )

元旦,《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法律援助的综合性、基础性及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的法律,从健全法律援助保障体系、扩大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到强化法律援助服务监督,都作出了新规定。

可能很多人对法律援助并不熟悉,作为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法律援助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5年,我国建立了法律援助制度,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法律援助条例》,其中规定,法律援助申请人应满足特定的纠纷类型,且经济困难。

“此次法律援助法出台,最主要的亮点就是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而且部分人群也不再需要出具经济困难状况证明。”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程家荣介绍,相比条例,法律位阶高、权威性强,将有助于提升法律援助水平。

备受关注的是,新法还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比如在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中增加了“请求确认劳动关系”“请求工伤事故和生态破坏损害赔偿”等情形,这对于困难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义重大。

在以往的实践中,经常发生不少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特别是一些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资纠纷发生后,维权者的维权成本和难度都会大大增加。将确认劳动关系纳入法律援助范畴,能更好地帮助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

另外,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以及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等,新法还规定了可以免予核查经济困难情况。程家荣说:“以前申请法律援助,所有人都要开经济困难证明,很不方便。现在除了这几类申请人直接免予核查,其他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也不用提交经济困难证明,只要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这为申请人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还有一些特定的情形也被新法纳入了援助范围。比如,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等,都不再需要进行经济困难标准审查。

“这些规定都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程家荣说,“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案件常发生于家庭内部,持续性较长,受害人往往是家庭内部的弱势群体,受到侵害后,取证比较难,维权的难度也比较大。法律援助将其纳入保障范围,只要有需求,就应援尽援,对家庭和社会稳定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可以看出,这些法律细节精准对接了特定弱势群体的需求,就是为了不让弱势人群被挡在法律门外。在上海,要申请法律援助,可以从“12348上海法网”上找到离自己最近的法律援助机构,以及法律援助申请流程、所需材料等信息,直接去现场办理就可以。也可以通过“上海一网通办”平台、“随申办”APP在线上提出申请。

新法出台,还有助于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法律援助法明确了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可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也鼓励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和法学专业学生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从事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等法律援助。

程家荣说:“接下来,我们会继续加强对他们的工作指导,让更多力量参与到法律援助工作中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氛围,共同为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服务。”


来源: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