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资讯 更多>>

【我为群众办实事】花季少年误入歧途,法援相助免予起诉 ( 2021年10月22日 )

一位在江西上学的未成年人名叫小浩(化名),从小依靠母亲打工的微薄收入维持生计。后来小浩通过努力考上当地一所职业技术学校,学校作出承诺,毕业后可安排进入对口的单位工作,这让经济上困窘的母子俩对未来充满希望。

交友不慎“疯狂”刷单走上犯罪路,

法援律师施援手助其重返校园

2020年年初,小浩的一名同学小李发现其经济拮据,便“指引”一条“野路子”可以挣些零用钱用于日常开销,小浩听闻这样做可以挣钱养家糊口不免心动了。于是,在小李怂恿下,小浩跟着杨某一同通过某外卖平台注册商户,同时利用虚拟手机号下单,套取新用户返利。后该外卖平台通过后台数据检测发现异常遂报警,后经公安机关认定此行为涉嫌诈骗罪。而此时的小浩一无所知,直到公安机关锁定了身在江西老家的小浩,方才如梦初醒意识到之前的刷单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到案后,小浩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自己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而涉嫌犯罪后悔莫及。学校得知此情况,迅速通知小浩先停课,等待后续处理。

2020年10月,上海市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到区检察院《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后,指派上海申蕴和律师事务所罗姓律师担任未成年人小浩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通过调阅本案卷宗,会见小浩,罗律师认为小浩作为未成年人其心智尚未成熟,缺乏法律知识,无法预估其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主观恶性不大,如果由于此案留下刑事犯罪记录,将会影响其今后的求学就业。罗律师决定要“救赎”这位误入歧途的花季少年,让其重返正轨。

罗律师积极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案情,提出如下法律意见:一是实施犯罪行为时系未成年人;二是初次犯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三是在本案中是从犯;四是主观恶性较小,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五是有一定的学校、家庭等社会帮教支持的条件。为了让法律意见书更具说服力,罗律师主动调查取证,取得了与本案密切相关的在校成绩截图、在读证明等证据。同时,罗律师也告知承办检察官本案的特殊情况,希望检察官给予受援人改过自新、健康成长的机会,承办检察官认真听取了律师的法律意见。

2020年11月25日,承办检察官、罗律师、区阳光青少年社工、小浩的母亲一同在普陀区检察院对小浩进行了教育和训诫。随后承办检察官当场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考验期六个月。

案结事未结一波三折,

法援律师倾力相助结局终圆满

案件虽暂告一段落,但事情远未结束,亟需解决的是小浩的就学问题。学校因小浩涉嫌犯罪,要求其主动退学,并称“不退学就开除”。已经饱受打击的小浩母亲急得失眠多日,眼看着儿子原本光明的前途将毁于一旦。罗律师和承办检察官与小浩就读的学校进行多次沟通说明,告知校方,若小浩在考察期内确有悔改、未发生新的犯罪行为,考察期满本案所有的档案都将封存,小浩将没有犯罪记录。同时也与校方沟通未成年人主要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的工作方针,希望校方能够考虑到未成年人今后的成长,给小浩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经过多番努力,校方终于同意保留小浩的学籍,让其继续安心就读,同时可正常参加毕业后的就业安排,此时小浩和家人忐忑不安的心终于放下了。

在办案过程中,罗律师与小浩的母亲沟通中得知,案发时另一位犯罪嫌疑人小李的家人曾表示帮着一起找律师,让她支付了一笔金额不小的律师费,付钱后却未见到律师,现在找小李的家人要求退钱,对方也久拖未决避而不谈,本来家中生活拮据,现在这样实属心力交瘁。罗律师立刻向承办检察官反馈该情况,承办检察官联系询问了小李的家人,小李家人承认曾收到过小浩母亲用于找律师的钱,称后来得知指派了援助律师,故而没找律师,钱后续会退。在检察官的极力敦促下,小李家人当天就将所有费用退还给了小浩母亲。

罗律师认真细致、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让小浩母亲深受感动,带着制作的锦旗特地从江西老家赶来上海以表达对罗律师的感激之情。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备受社会关注,为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是我国法律的明确要求,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中,法援骨干律师认真负责,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应有的职能作用。近年来,上海市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申请法律援助,开辟“快速通道”、简化工作流程,做到当天受理与指派,指派擅长刑事诉讼、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骨干律师第一时间给予援助。同时,发挥主观能动性,组织骨干律师进社区、进看守所向未成年人宣讲《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021年上海市普陀法律援助中心已为49名未成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