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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时期,普陀法援 “疫” 刻不停! ( 2020年03月17日 )

非常时期,法律援助服务不打烊,全体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立足本职、压实责任,为群众提供及时便利的法律援助服务。

20202月10日下午1350分许,甘泉路某小区社区民警刘某接到小区通知因防控疫情需要,北出入口将封闭。刘某迅速至该小区北出入口维护现场秩序。犯罪嫌疑人曹某及其家人以封闭北出入口影响其出入小区为由,阻挠封闭工作。刘某劝阻无果,为避免人员聚集欲将曹某带离现场,曹某拒不听从并与刘某发生肢体冲突,经鉴定造成刘某轻微伤案发后,公安干警于当日将曹某抓获并于次日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曹某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条的规定涉嫌妨害公务并于2月24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3月9日,我中心收到该案的辩护通知后,随即指派骨干律师吕福广为犯罪嫌疑人曹某提供本案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帮助。疫情期间,吕律师与检察官一起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与犯罪嫌疑人曹某取得沟通。吕律师询问了曹某相关案情细节、为曹某解答相关法律问题、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前提及法律后果,详细向曹某讲解了我国刑法第277条关于“妨害公务罪”的相关规定,并结合2020年2月10日“两高两部”颁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让曹某充分了解妨害公务罪的定义、量刑标准、以及在当前疫情下触犯本罪的法律后果等。随后,在面对检察机关讯问时,曹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并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中签字。

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政法机关对于严重扰乱疫情管控秩序、妨害疫情防控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将严厉打击惩处。请大家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遵守防控制度、配合防控措施。